不知从何时起,在书法圈经常听到一些“奇谈高论”, “书家笔下无错字”便是其中之一。乍一听似乎有一定道理,但仔细琢磨又感觉这些所谓的“大道理”其实大谬不然,如不加以厘清,久而久之,谬论流传,误人不浅。“书家笔下无错字”,虽说有一定的“戏言”成分在里面,但其负面影响却不容小觑,因为此说不仅是在误导初学者和广大书法受众,给书法界造成理论上的混乱,而且还会成为某些“错字书法家”敷衍塞责,以此掩盖自己书法文字功力不足的托词。
在书法创作中,我们理解的“书家笔下无错字”通常是指异体字、通假字及在特殊语境和“笔墨游戏”中缺笔少画或增加笔画之类的作品中的字。遗憾的是很多人不明就里,受其误导,往往成为一些书家为其错字辩解的振振有词的理由。
大家知道,把字写对、写正确是一个书家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在写对、写规范的基础上写得再美观一些,然后再去追求一些个性化的东西。如果一件书法作品,即便笔法再到位、章法再讲究,甚至整幅作品从运笔行气到布局谋篇都无可挑剔,如果出现错字、别字,或者用字不规范等等“硬伤”,就会成为整幅作品的瑕疵与“污点”,自然会成为人们诟病的对象和茶余饭后的谈资,如果是参加一些正规的展览、比赛,当然会被毫不留情地拿下。的确,书法中的错别字就如同我们吃饭一样,设若一碗香喷喷、热腾腾的米饭,如果吃出石子或虫子来,不仅咯牙,严重点甚至会引起反胃……如果某个书法家经常写一手“漂亮的错别字”,一幅作品错字频现,有时还错得五花八门,不仅有损个人的书写形象,讲严重点还会有损书法界的文化形象。因此“书家笔下无错字”,既不能作为书者写字不规范或临摹不到位的理论依据;也不能作为观者评判书法作品的客观依据,它只是特定环境下特定书者的特定行为,对一个严谨的书写者而言实不足为凭。
眼下,写错别字或者说是用字不规范已然成为常态,日常展览不说,甚至是一些权威性的大展,错别字也是随处可见,简直到了“无错不成展”的地步!书法界文墨分离、技艺脱节已是非常普遍也是非常严重的现象。错字、别字、繁简混用更是触目可见、俯拾即是。在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书写者的错误也往往被无限放大,文字功已成为书法界相当一部分人亟待补上的“短板”,本来一幅非常精彩的书法作品,却因为一两处“硬伤”而被淘汰出局。因小失大,岂不令人扼腕叹息?!字写不规范,不仅会影响整幅作品的“神釆”,而且还会影响到中国文字的“纯洁性”。如果任其以讹传讹,谬种流传,误导受众,自然不会给人带来美的享受,更惶论“以书载道”“以文化人”乎。
最近网上热传“中国书法·年展”的面试题,去年是繁简字的运用,今年是找错别字,此前公示进入面试考核的114人,最终通过面试的只有101人。这个结果多少让人有些跌眼镜,笔者看了一下,实在说考题难度并不算大,本来是中学生应该解决的问题,到今天却成了书法界这些成天舞文弄墨者亟需解决的头号难题。
过去,文人即墨客,墨客即文人,文人墨客是不分家的,写字画画不过是文人的“余事”。纵览书法史,真正为后世所景仰的书家无一不是“艺文兼备,技道同修”的典范。因为对一个真正的文人墨客而言,“错别字”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然而,在一个快餐文化愈演愈烈的“刷频时代”,“读书读皮、读报读题”已成为文化圈内的最常态。许多所谓的书法家平时不读书不学习,提笔写错字更是家常便饭,说得严重一些几乎是到了“不写错别字不会写字”的地步。不是不允许笔下有误,但某些书家也实在是错得有些离谱了。如把“子曰诗云”的“云”写成“雲”,把“皇天后土”的“后”写成“後”,将“郁郁乎文哉”写成“欎欎乎文哉”;更有甚者将“范仲淹”的“范”写作“範”,将姓氏“余”写作“馀”,把“九州”误写作“九洲”,这还不包括笔法与章法上的错误。可谓“硬伤”满纸,触目“惊心”。对屡见不鲜的错别字,书法界还能用“书家笔下无错字”来打圆场吗?
如前所述,目前书法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文”“墨”剥离、“技”“艺”脱节,缺少文学修养尤其是古典文学修养等等诸多问题,说到底是一种“文化流失”与人文层面的“贫血缺钙”。因为中国书法的美学特质决定了书家必须具备文化修养,文化修养的缺失必然会导致人文精神的颓废,“文”“墨”分家也必然会导致书家成为庸常之辈,重技轻文,有墨无文,技巧再娴熟、再精细最终至多也是一个熟练的写字匠。
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错,置身多媒体此消彼长的“键盘侠”时代,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在快餐文化与网络语言的双重裹挟下,传统书写能力日趋式微,错别字在所难免,正以为如此,书法家更应该力避错别字,努力做带头写规范字的身体力行者。否则,正如拿破仑所言,露脸与现眼只差一步,一不留神就会贻笑大方。宋代黄山谷说过:一日不读书,尘生其中;两日不读书,言语乏味;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古人尚且如此,何况我辈后学乎。
因此,对书法界而言,终身学习,提高文化修养乃书法艺术持续发展的不二法门;文墨一家、技艺双修的书法家才能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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