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皖新闻,9月14日,一网友在视频平台发布一则内容,称其在高铁上购买餐食疑似遭遇欺诈消费,购买的快餐盒饭被二次定价销售。
视频显示 ,旅客购买的餐食为肉末豆腐快餐,列车员告知其该快餐价格为35元,不过快餐包装正面并未显示价格。当乘客购买并准备食用时,撕开包装后从反面却清晰看到包装上印有“售价:15元”字样。而在包装正面印有价格的位置却被白色标签遮盖,标签内容为复热时间、60℃以上保质期和常温存放保质期。此外,通过正面包装,记者看到快餐上印有“宁铁餐饮”,制造商为广西特普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视频截图
从付款信息可以看到该乘客支付时间是14日18点23分,当时列车即将到金华南站。该乘客在视频评论中补充称,乘坐的是从南宁东开往宁波的G2344次列车。该乘客还在评论中表示,“当时列车员跟我说有盒饭和煲仔饭两种,盒饭只有这一款肉末豆腐的了,是35元。”
据西部决策网,15日,12306回应“高铁35买盒饭发现包装标价15元”表示,建议旅客找现场工作人员咨询,也会将此事反映给领导处理。12306客服表示,会反馈该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按照规定来说,商品都是明码标价必须按照标价进行销售。
15日晚,@广西铁路文旅集团通报称,广西宁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迅速调查处理在高铁上违规售卖盒饭的餐服员。针对网传“G2344次列车上买到双层价签盒饭”一事进行了初步调查。经查,9月14日南宁东至宁波东的G2344次列车餐饮服务由我公司提供。当日,餐服员高某某在列车上擅自将15元盒饭贴上35元价签,通过旅客扫其个人二维码售卖,牟取了个人利益。
经研究决定,对高某某作出停职并接受调查处理,公司向当事旅客做出深刻道歉、退还差价。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高某某和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公司将严格履行旅客餐饮服务合同,加强商品销售管理和人员培训教育,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无独有偶,就在今年7月3日,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他在动车上买的盒饭出现了双层价签。
网友所拍视频显示,他在动车上买的“鱼香肉丝”盒饭,包装外层手写标签为35元,也是他的实际购买价格,但用手撕开价签贴后,下面还标有一个该盒饭原零售价:15元。
据大河报7月4日报道,对于“动车盒饭双层价签”一事,12306回应:“该行为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我们会转正相关部门落实。”
据扬子晚报,201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的“餐饮经营”中明确规定,高铁上“供应品种多样,有高、中、低不同价位的预包装饮用水、盒饭等旅行饮食品,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不断供。”
然而,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铁路部门表示,“不再针对某个单一餐食品种作硬性规定,而是要求针对多样化需求为旅客提供高、中、低档不同饮食产品”,并表示,15元一份的餐食,将不再是高铁上最便宜的,还会有更便宜的。
实际上,列车上很难买到这些低价食品。业内人士表示,冷链盒饭的保质期为24小时至72小时,加热2小时后便不建议食用。也就是说为了降低退损率,乘务员一定程度上不会藏着卖,但是会优先销售高利润的盒饭。业内人士分析,高铁盒饭的仓储、配送、销售人工投入大,因此配送成本相对较高。实际低于市场价格的食物,铁路运营部门只能通过“贵的多卖,便宜的少卖”来控制成本,这就导致低价餐饮极易卖断货。
北京市浩天信和(南京)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认为,铁路企业虽然实现了市场化,但由于社会不允许企业投资建造各自的铁路线,因此铁路交通市场带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质,这也使铁路企业具备了一定的公益性,需要考虑公众利益。周健认为,对于盒饭之类衍生服务,尽管政府不再实行价格管理,但铁路企业基于自身的社会责任,仍然有责任向消费者提供让他们满意的衍生服务。“铁路部门应该让旅客吃到真正平价的餐饮,虽然利润少了,但社会满意度提高了。”周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