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刚 通讯员 柯林)
为提升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质效,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关键,紧扣安全稳定、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活动,坚决打好隐患歼灭仗、秩序净化仗、信息制导仗、宣传攻势仗、协同共治仗“五大硬仗”,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打好隐患歼灭战仗
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全面“清零”重点车辆未检验、未报废及交通违法记录,全力提升安全带齐全率、佩戴率,坚决堵塞严重超载货车装载源头,最大限度减少源头安全隐患。重点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逾期未检验、报废及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重点车辆,建立隐患企业、车辆档案,对隐患车辆较多企业分级或集中约谈,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对车辆属个人的,按车主登记住址抄送所属辖区大队,按照清单集中开展上门送达,告知其法律责任并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处理交通违法,每月月底前实现清零。深入辖区客运企业逐车检查安全带安装情况,对未安装座椅安全带、安全带破损以及失效的客运车辆,一律责令停运整改;定期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安全带使用专项检查,对安全带残缺不全的、司乘人员未尽到提示义务、乘客未佩戴安全带出站的,依法进行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带安装使用作为报班和出站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化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管理相结合,督促交通部门加强货运装载源头重点监管,落实货物源头生产、销售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设备以及交通运管部门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要求,严防超载超限货车出场、出站。
打好秩序净化仗
充分发挥交警执法服务站、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作用,集中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行动,保持对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依托执法服务站查处客车超员、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依托农村劝导站,重点劝导面包车超员、农村违法接送学生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针对“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问题,集中警力严查严处,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频次,强化缉查布控系统实战应用,加强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交警执法站协同联动,提升对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拦截率和查处率,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打击。围绕城市道路“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三驾”(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以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车辆、渣土车等为重点,开展排查研判,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有效实现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打好信息制导仗
建立健全典型事故及时通报、形势风险定期研判、突出隐患挂牌督办等机制,加强常态研判与专题研判,提升事故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水平。严密监测辖区交通事故分布和趋势,动态评估各区域、路段风险等级,按照“一类一策、一项一策”的原则,开展精准指导和治理,督促指导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全面推行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评价监管机制,完善重点运输企业基础信息电子台账,开展重点运输企业风险画像评价,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向高风险企业推送画像报告,建立预警提示、处置反馈闭环工作机制,提升企业源头风险隐患化解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6座以上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梳理重点车辆清单,精准布控、查处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对于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信息,通报交通部门加强协同治理。加强对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客车乘客不使用安全带等重点违法问题分析,排查梳理隐患突出车辆、驾驶人和运输企业清单,组织核查处理,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打好宣传攻势仗
建立新闻发布制度,集中向社会通报交通违法整治成效,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违法驾驶人,公告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存在多次违法车辆、事故多发的企业名单,形成高位传播效应。针对不同阶段交通违法、事故特点及风险隐患,集中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通过发送整改通知、短信点对点提示、微信推送等方式,对企业和驾驶人进行针对性安全警示提示。建立微信工作群,将辖区“两客一危”和货运企业安全部门负责人纳入微信群,及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曝光典型违法及事故案例,“以身边案例,讲身边故事,教育身边人”。结合驾驶人“两个教育”工作,走进客货运输企业,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讲好交通安全法治课,制作并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志愿宣传服务,组织宣誓承诺活动。利用公安交管微信、微博、头条号等自媒体平台,加大违法危害、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做到互顶、互转、互评,形成交管新媒体宣传矩阵规模效应。
打好协同共治仗
加强对各类交通管理信息的调度、汇总和研判,将重点车辆违法、事故以及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向交通部门通报,推动相关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叠加处罚”。推动交通部门从严整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联合检查、约谈、倒查、追责、曝光等措施。建立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管理缺位、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的企业,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定期汇总严重违法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的相关信息,每月向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送一次,并及时跟踪处理结果,推动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借助信用制度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推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挂牌督办整治、治理效果评估和重点路段管控等工作机制。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排查,组织开展联合整改整治。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加快推进未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及时处置新增隐患,整治不彻底路段,联合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