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4月24日,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出通告, 五一期间(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南澳县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在辖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出岛车辆实行南进北出单向行驶交通管制,隆长线为进岛路段,西长线为出岛路段。
1、从南澳大桥往县城的车辆经环岛公路隆长线或澳呖隧道行驶进入县城。
2、从县城往南澳大桥的车辆经环岛公路西长线行驶进入南澳大桥。
二、云澳、青澳、深澳出岛车辆请绕行环城东路行经龙门路至西长线。
三、禁止影响车辆通行的路面施工作业。
四、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泥头车等非紧急救援抢险的大型货运车辆上路行驶;五一期间全时段禁止大功率摩托车(排量248CC及以上)上路行驶。
五、当岛内滞留车辆超过5000辆时将限制车辆进岛。
六、每天交通管制时间为8:30起至23:30止,根据车流量情况提前或延后不另行通知。
七、交通管制期间,一切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违者将依法处罚。
***特别提醒***
●预计每天9:00—16:00为进岛高峰期,15:00—21:00为出岛高峰期,出行前请提前关注天气情况,合理规划路线,错峰出行。
●南澳大桥车辆通行时限速60公里/小时,通过大桥时,务必保持安全车距,集中注意力驾驶车辆,谨防追尾事故发生。大桥上禁止超车、倒车、逆行、掉头,禁止在桥面上停车、上下乘客,禁止使用远光灯,禁止逗留拍照、乱抛垃圾。
●根据《南澳大桥运营管理通告》(汕府〔2020〕71号)有关规定,南澳大桥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残疾人专用车、履带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上桥。
●环岛公路(省道S336、国道G539)为严管路,所有机动车在严管路(含辅道与人行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车辆在路面因事故或故障等原因难以移动时,应当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驾乘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附近安全位置,立即报警求助。南澳县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电话号码:0754-86809643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