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通过“心连心”电话举报称:2023年11月4日下午15时许,在乐山大佛景区大门外,车牌号为川LT***8的出租车载客3名大人和2名儿童,乘客一共5人,涉嫌超员。
接到举报后,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并通知该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和驾驶员雷某某到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群众举报属实,该车驾驶员雷某某存在超员的违法事实。公安交警部门对出租车驾驶员雷某某及所属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诫其要严守交通法规,紧绷客货运输安全弦,确保车辆出行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雷某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