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接到群众通过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举报:2024年3月18日13时,在乐山大佛景区南门外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LT***9的出租车搭载了5名客人,其中一名为小朋友,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大佛景区公安交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核实,确认该出租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属实,该车驾驶员邱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邱某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