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诚信文化分会    主 办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诚信教育

教育部推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严把入口关

时间:2023-04-21 16:23:07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作者:海辰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王鹏)记者20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就依法推开准入查询制度,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不得录用情形。

  通知要求,中小学校和高等学校拟聘用教师在入职前查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中小学校拟聘用其他教职员工在入职前查询《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高等学校拟聘用其他教职员工参照执行。

  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并由拟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拟聘用教师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并由拟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聘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根据通知,中小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的查询主体为中小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由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高等学校拟聘用教职员工的查询主体为教职员工所在的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进行查询。

  通知强调,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申请查询或进行查询的,对查询有问题人员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的,散布、泄露、篡改、不当使用查询获悉的有关信息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的情形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门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做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指导相关单位和人员加强信息管理工作,不得侵害查询对象个人隐私和其他合法权利。

上一篇:西安市公安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下一篇:“课外书”有讲究:义务教育阶段如何“读好书”

编委会 | 网站简介 | 机构设置 | 会员简介 | 人员查询

版权所有:诚信中国网@2021 京ICP备13008251号

网站维护:中安观研究院互联网科技中心网站制作联系:010-57130801

如有侵权,敬请在一周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本站新闻文章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