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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拒绝为未成年人报警 渝中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时间:2021-05-17 09:34:38 来源:新华网 作者:韩梦霖 彭静

  新华网重庆5月15日电(韩梦霖 彭静)近日,在办理一起案件过程中,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责成其监督酒店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义务。

  2月28日晚,来渝旅游的少女欣欣(化名,14岁)与朋友东东(化名,16岁)在渝中区偶遇游客张某。在张某盛情邀请之下,欣欣和东东二人来到其入住的酒店玩耍。欣欣万万没想到,来到酒店房间不久,张某就开始动手动脚、凶相毕露……幸而,她趁其不备逃了出来。

  “我们不负责报警,但如果警察来了,酒店会配合调查的。”欣欣将自己的遭遇告诉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请求其帮忙报警遭拒。最终,东东报了警,张某被警方传唤到案并刑事拘留。

  3月9日,该案移送渝中区检察院审查批捕。3月16日,该院依法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吴筠敏锐地察觉到,其中暗含一条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督线索。按程序汇报后,她迅速对在案证据进行了一一复核和补充取证,先后询问了被害人欣欣和证人东东,还调取了报警电话记录等证据材料。

  经审查,案发酒店未落实访客核查制度,当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时,也的确未向公安机关报案。

  去年12月,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监察委、重庆市教委等9部门联合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看护、医疗、救助、监护等特殊职责或者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单位或组织,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宾馆和酒店,也是该办法所指的‘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单位’之一,负有立即报案或举报义务。”4月13日,渝中区检察院据此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落实落细强制报告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部门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要求从实名登记、住宿业安防设施措施、从业人员法制教育、严格执行“四项制度”等方面,对辖区内住宿业开展全覆盖日常治安检查,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与此同时,还依法对该涉案酒店进行了行政处罚。

  “这次处罚来得很及时也很必要,强化了酒店的社会责任感,今后定将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义务。”该酒店负责人表示。

  “我们还联合区教委、卫健委,组织‘莎姐’讲师团对全区教职工群体、医务工作者进行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专题培训,进学校、进社区开展相关普法,提升强制报告制度的社会知晓度。”渝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汤茜茜介绍。

  5月13日,该院以涉嫌强奸罪(未遂)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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