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的肖先生住在一幢商住两用的大厦内,这栋大厦内有一家酒店,酒店方在共有的一楼大厅中设立了接待前台。每次回家,住户们都要经过这个前台,这让肖先生觉得特别不舒服:这是回家还是进酒店呢?2018年,肖先生在健康新天地5号商住楼购买了一套房并入住。今年上半年,他突然发现,一楼大厅设了一个前台,摆了几张沙发。
肖先生告诉记者,自从酒店在共有大厅设立接待前台后。每次经过大厅,就像进了酒店一样,平时朋友来了,都感觉特别尴尬。每天回家,就像回酒店一样。
肖先生介绍,由于入住时间短,他们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当时购房合同写着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公共门厅、过道等。这个大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肖先生认为,酒店在共有大厅设立前台做法不妥。
记者看到,该酒店属于格林康泰连锁酒店旗下,于是询问了酒店值班人员。然而正在前台值班的人员表示,也并不清楚情况。
记者找到了健康新天地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他们曾向酒店方询问此事,酒店表示,前台是征求了大部分业主同意后设立的。
但记者在物业提供的业主同意书上看到,酒店当初征求业主同意书的内容并不是征求在大厅设立酒店接待前台,而是对大厅环境及门头进行整体升级改造。
记者联系了蔡甸区城管执法一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城管执法只能是对建筑的户外部分执法,酒店在共有大厅设立接待前台,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
在蔡甸区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如果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酒店方才可以设立前台,否则无权占用公共区域。由于物业科没有执法权,因此也不能进行执法。
对于此事,湖北以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巍认为,商住楼公摊部分应属于所有业主所有。如果能够收集到三分之二的业主不允许酒店在大厅经营的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经营者排除妨碍。
来源:湖北经视《经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