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公安局 龚丽君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已经成为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发案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笔者结合峨眉山市实际浅析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势及对策。
一、我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体形势
2024年1-6月,峨眉山市公安局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3起,同比去年同期下降50.78%,万人发案1.50起,同比去年同期下降50.82%,损失金额584.07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50.07%。总体发案虽连续两年持续下降,但发案数占全市刑事案件的15.11%,占比较大,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一)发案区域相对集中。2024年1-6月,我局所立6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城区(胜利街道、绥山镇、峨山街道)54件,占比85.71%,农村9件,占比14.29%。城区电诈案件损失495.14万元,占比84.78%,农村案件损失88.92万元,占比15.22%。
(二)发案类型相对集中。2024年1-6月,我局所立6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刷单返利类20起,占比31.75%;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12起,占比19.05%;虚假购物及服务类11起,占比17.46%;其他类6起,占比9.52%;冒充熟人及领导类6起,占比9.52%;网络交友及婚恋类3起,占比4.76%;贷款及代办信用卡类3起,占比4.76%;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2起,占比3.17%。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购物及服务三类案件占比68.25%,为我市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
(三)受害群体相对集中。2024年1-6月,峨眉山市公安局所立6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从性别上看:女性43人,占比高达68.25%,男性20人,占比31.75%。从年龄段看:20岁(含)以下2人,占比3.17%;21岁至30岁(含)18人,占比28.57%;31岁至40岁(含)21人,占比33.33%;41岁至50岁(含)9人,占比14.29%;51岁及以上13人,占比20.63%,我市易受诈骗群体主要集中在21周岁以上至40周岁(含)以下善于手机操作的中青年人,占比高达61.90%。
二、我市当前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市反诈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一)协同联动不够紧密。市反诈联席办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组织力度、参与深度不够,缺乏大局观念,“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还不牢固,在反诈防骗宣传、重点人员管控、劝返滞留境外人员、行业监管等工作研究落实不到位、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二)重点人员管控不够。近年来我市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不断增多,劝返工作进展缓慢,如果不下大力气抓好管控和劝返工作,有被约谈、挂牌的风险。部分乡镇(街道)对本地涉诈人员情况不明,信息采集和核查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对涉诈重点人员背景情况、行踪动态等不够清楚、不能完全掌握。重点人员管控不佳,对已掌握的重点人员缺乏有效管控,在境外的劝回困难,回来的管控也困难。
(三)宣传防范有待加强。宣传防范是压降发案的重要措施,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普遍还是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整体宣传工作覆盖面还不够广、渠道还不够宽、形式还不够多,针对易受骗群体分析还不够透彻,精准宣传方法措施少,宣传防范工作还停留在公安主打阶段,未形成全民反诈氛围,造成案件仍处高位运行。从目前的效果来看,虽然群众的防骗意识有所增强,但识骗能力仍然不高。如2020年以来,市反诈联席办多次部署开展了对财会人员等特殊易受骗群体的宣传防范工作,今年4月仍然发生一起财务人员被骗48万元的案件。
(四)打击效能有待提升。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形成黑灰产业链,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相互交织。电信网络诈骗整个过程完全在虚拟空间完成,而且犯罪团伙往往向境外转移,形成跨国跨境的黑色产业链,对窝点的渗透难、溯源难、取证难、抓捕难,大部分只能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起诉审判,导致整体打击效果不明显,法律震慑教育不够。
三、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对策
(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各反诈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综合治理的整体思维、系统思维,做到各司其职,尽好应尽职责,紧密衔接,高效运转,形成打击治理工作合力,切实把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通力协作、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居民防诈反诈意识,筑牢全民反诈“防火墙”。
(二)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公安机关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打”“防”并举,全力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持续开展“云剑”“断卡”“断流”“利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要用好“公检法”联席会议等平台,对定性困难、案情复杂、法律适用争议大的案件,公检法加强会商、疑案会诊,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认定标准,明确法律适用,形成办案合力,快侦、快诉、快判,提升打击质效。
(三)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要持续推进行业治理、开展“断卡”行动,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管控措施,堵塞监管漏洞。继续加大对“卡头”“卡贩”严厉打击力度,摧毁收贩卡网络,斩断“两卡”贩卖渠道,推动预警防阻“前端化”,全面挤压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反诈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主动组织反诈宣防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一是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发案规律开展精准宣传,推动社会反诈宣传持续深入开展;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本单位职工和监管对象、服务对象的反诈宣传,既要防止被骗,又要严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发生。三是教育、人社、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常态化加强校园反诈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防范能力,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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