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不是光抓坏人”
1955年12月24日,我出生在一个革命军人家庭。父亲任德1945年参军。我出生后,由干娘带着。直到三岁半,才随姥姥到北京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大院居住。
父亲从小教育我要继承军人光荣传统,做好人,为百姓做好事。1970年11月,我初二仅仅上了两个月便参军入伍。在十三军一一五团二营炮连,先后担任战士、文书、指挥班长。在革命的大熔炉里,1975年3月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母亲希望我当一名人民警察。六年后,我从部队退伍。
1976年3月,我如愿被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安排在区里最大的古城派出所,当上了光荣的人民警察。
报到的第一天,我穿着上白下蓝的七二式警服,头顶圆型国徽,肩扛两面红旗,脚蹬三接头皮鞋,回到大院后好好地显摆了一番。
对门的张姥姥见到我,一个劲儿地夸我:“继兵脱了军装,这身行头更精神了。”
“姥姥,不是行头,是警服。”我得意地凑近张姥姥。
邻里的阿姨们都好奇地打量着我。
“警察是专门破案抓坏人的。”我得意洋洋地告诉她们。
这时,在市公安局上班的黄阿姨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边,说:“继兵,警察可不是光抓坏人、破案的,更多的是为人民服务,是要为群众办实事的。”
我不好意思地“嗯”了一声。
我当了片儿警,整天扎在辖区,和老百姓们相处得越来越融洽。
慢慢地,我了解并懂得了为什么在警察前面一定要加上“人民”二字,了解了“有困难找警察”的意义。再后来,我向老同志学习,深刻理解了人民警察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渐渐地学会了破案,学会了调解民事纠纷,学会了做群众工作。
虽然每周吃住在派出所,一周只能回家一次,但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彷佛浑身有用不完的劲儿。
上海牌手表不翼而飞
最让我感动和难忘的是1979年的一个夏天。
已经农转居的金大妈家白天突然出了大事。儿媳妇去买菜,放在屋里桌子上的上海牌手表不翼而飞。
因为老爷子搬家,我只请了一天多假,在家休了一晚上,第二天快中午时才回到派出所。
大胡子所长一见我便玩命招呼:“你负责的辖区——白庙村,出了大事,快去看看吧。”
我火急火燎地赶到白庙村。
刚一进院子,金大妈就操着京腔,喊开了:“任儿啊,你可来了,大妈都快急死了。”
“您甭着急,你把事情从头到尾给我说一下。”
金大妈把儿媳丢手表的过程对我详细说了一遍。
“当天,都谁来过?”我问。
“就一个找住房的男人,骑着自行车,好像走了之后,又折返回来,过道里停过车,还有快步走的声音。”
“大摡什么时间?”
“记得闹钟响了十下。”
“那人长什么模样?穿什么衣服?”
“没看清长什么样,穿了一身绿衣服。”
“您先坐着,我去后面看看。”
金大妈家分前后院,她住前院,儿媳住后院,两个租房客几天前刚搬走。
按照金大妈的描述,我开始现场模拟:推车进了金大妈前院,房门锁着,然后到后院找人,往里走,房门开着,没人。推车转身离开,想起了什么,把自行车支起,快步走回那个没锁门的屋子,进屋……之后,骑车离开。
“干什么呢,任儿?”
“没事,刚才我停车和快步走的声音,您看,像那个穿绿衣服的人吗?”
“有点儿,可他的步子好像比你重。”
“忙手表的事呢吧?”
金大妈好像看出了什么,边说边倒了一杯茶水,还放了些糖。
“大妈,以后,我喝白开水就行,您别又沏茶,又放糖的。”
“这孩子,你们整天忙这儿忙那儿,喝点糖茶水,补身子,不犯法。”
“得勒,我喝,还不行吗?您别急,这两天,我就处理大姐手表的事,有信,一准就告诉您。”
那几天,我调查了金大妈家刚搬走的两个租房客的情况,又调查了他们的社会关系,最终查到了那个穿绿衣服的年轻人。他在首钢工作,案发那天他没有上班。几经周折我找到了他。
经过我一番问话和苦口婆心地开导、教育,他终于低下头,交代了盗窃手表的事实,情节和我演绎分析的基本一致。我向所里领导申请,没有处理他。后来,得知他改过自新,成了单位先进工作者。
手表完璧归赵,金大妈为了表示感谢,特意把一包糖和一盒礼花香烟送我。我怕金大妈生气,假装收下交给所长,后来让人把糖和烟还给了金大妈。
“急群众所急,帮百姓所需”
1982年12月,组织上任命我为老山派出所副所长,与年长我二十三岁的副指导员老苟,带领三名民警,负责维护首钢新建家属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1984年,我们的警服统一改装为橄榄色,仍为红领章,头顶原来的红色圆形国徽换成了金盾标志,双肩有了盾牌。
说来也巧,刚换新警服的那天就遇到了一件事。
那天,我在派出所值班。
凌晨2点多,电话突然铃响了。
“任所,我这有一个病人,老山门诊看不了,你能不能派人送趟医院?”来电话的是首钢医院老山门诊的杨大夫。
我立即答应下来,告诉值班的小李后,我立刻把所里刚发的三轮摩托车发动着,去了老山门诊。
病人是治保积极分子刘大妈的七岁孙子。我将大衣披在坐在车斗里的刘大妈和孩子的身上,让孩子的父亲坐后座,径直去了首钢医院。
值班医生正好是个外科大夫,经他诊断,孩子得了急性阑尾炎。立即做了手术。
孩子得救了。
刘大妈逢人就说:“任所是我们孩子的救命恩人。”
这一年夏天,我们派出所与分局刑警队通力合作,仅用十天时间就打掉了一个入室盗窃犯罪团伙,破获了数十起案件,受到分局、市局领导的通报表扬。
1989年,公安部、财政部联合通知,对八三制式警服进行改革。八九式警服裤子取消了两侧的红裤线,红领章改为松枝衬托的红色盾牌领花,使我们人民警察显得更加精神。
1999年,中国人民警察服装又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选用与国际上主流色调相一致的藏蓝色,形成鲜明的警察制服体系。同时,实行量体裁衣,由厂家直接发到民警个人手中。
2003年,我由一级警督晋升为三级警监,成为一名高级警官。因为办公室负责全分局的信访工作,我碰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群众来访事件。
那天,我正在写一份“做好每一天”的情况报告。正在信访室接待群众的小曹向我报告,一位大妈说有重要情况要见领导。
“告诉大妈,我马上下去。”我毫不犹豫地说。
来访者是一位来自河南的老大妈,姓侯。她说,在北京工作的儿子买了新房,回姥姥家期间,让同事住上了,可等他回京,同事却赖着怎么也不搬走了,这一住就是一年。
我听了很生气,安慰大妈:“您别着急,我这就给您办理。”
我叫上派出所的几位民警,去了侯大妈儿子家。敲开了房门,我耐心地对那位同事进行了一番法治教育。
也许是那位同事感到了心虚和惭愧,也许是看到了警察的威严,他说话开始语无伦次:“我腾房,我马上腾。”
当天,那位同事搬走了,房子腾了出来。
侯大妈激动万分,做了一面“急群众之所急,帮百姓之所需”的锦旗,送到了我的单位。后来得知,侯大妈是河南开封市人大副主任。侯大妈高度赞扬了我,说我们人民警察素质高,责任心强,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是人民信赖的新时代的好公安。
2015年年底,我退休了。因为舍不得警察这份工作,我又在单位返聘,继续为公安事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从1976年从警到2015年退休,警服换了若干次,但我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初衷一直没变,我家的红色故事就这样一直延续着……
作者简介:任继兵,男,现为北京市石景山作家协会会员,全国公安文联作家协会会员。1955年12月生。1970年入伍当兵。1976年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古城派出所任外勤民警。2015年退休。创作的诗歌、散文、纪实文学、小小说等百余篇作品在《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北京晚报》、《北京纪事》等多家报刊杂志发表。作品《祖国在我心里》在北京市第五届放飞梦想诗歌朗诵原创征文大赛中荣获一等奖,著有个人作品选集《秋之韵》。
责任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