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至11日,省公安文联副主席、秘书长许丽晴率省公安文联慰问小分队,至张家港市公安局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致敬功模系列慰问,苏州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公安文联主席刘凤珠,张家港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钱飞参加了活动。
小分队参观学习了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荣誉馆、案件管理中心、“一站式”刑事速裁中心等场馆,并与基层民警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张家港市公安局在警营文化建设方面的情况,传达了新一届省厅党委决策部署和李耀光厅长在全省公安局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省市局政治部主任会议精神,希望张家港市公安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更好地发挥警营文化在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幸福感、凝聚战斗力等方面的作用。
随后,许丽晴和张家港市公安局局长钱飞共同为全省“基层公安文化联系服务点”揭牌,并为“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四任法制大队大队长及公安英模赠送了丁建华、汪海洋、杨明伟等创作的书画作品,以及由韩志明、孙宁两位公安摄影家为法制大队创作的专题摄影作品。
(以上两幅为公安摄影家韩志明专题摄影作品)
在现场创作环节,来自全省公安系统的书画名家齐聚一堂,各显身手。他们有的笔走龙蛇,挥毫创作出一幅幅气韵生动、笔墨酣畅的佳作;有的行云流水,用寥寥几笔素墨,勾勒出栩栩如生的花鸟...... 《硕果累累》《勇立潮头》等书画作品主题鲜明、构思独特、工笔精湛,寄托了书画名家对警队的深厚感情,赢得了现场阵阵掌声。许丽晴、王冰川、于国成、陆献荣、汪海洋、丁建华、俞炜烯等同志更是通力合作,创作出栩栩如生、寓意深厚的《金鸡报晓》赠送给张家港市公安局。
附
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先进事迹
2022年5月25日,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是全国获此殊荣的二十个集体之一,也是长三角地区唯一获得该表彰的集体。
从1996年率先迈出规范执法的第一步到2009年推出办案区标准化建设、2012年推出危驾案件“一站式”办理……作为张家港法治公安建设的牵头者和规范执法的指导者、监督者,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成立30多年,始终秉持着永无止境的创新精神,不断闯出执法办案新路子。
2019年,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牵头打造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心,实行公检法司“一站式”办理刑事速裁案件工作机制,并提供文书邮寄、价格认定、银行服务、入所体检等10余项协同办案服务,办案流程环节从原来的12个精简至3个,办案时间减少2/3以上,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这一创新获评“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并在全省推广。
2021年,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推出交通违法“掌上行政速裁”项目,每起交通违法行政案件平均15分钟办结,让群众处理违法从“多次跑”到“不用跑”。
得益于执法效能提升,张家港市公安局以全省1.6%的警力,承担5.5%的接警量、2.3%的办案量,实现实现法治建设满意度连续11年苏州第一、全省领先,成为全国唯一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六连冠”、全省唯一执法质量考评24年连优的基层公安法制部门,先后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张旦忠、“全国公安机关十佳法制民警”唐冬青等一批先进典型。
如今,在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的大力主导和积极推动下,张家港市公安局全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始终保持“优等生”地位,公安法治建设始终保持“领头羊”地位,公安工作始终保持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排头兵”地位。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