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5月24日至25日,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黎明一行就服务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刑检重点指标等工作到深圳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
5月24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在深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重点指标座谈会,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小东,副检察长余新喜、詹先见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院分管院领导等参加座谈。
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新喜、詹先见先后汇报了深圳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情况和捕诉案件质量、两项监督、案-件比、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情况,部分基层院汇报了本单位重点指标工作开展等情况。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黄黎明副检察长充分肯定深圳市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刑检重点指标工作方面所做的扎实工作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立足检察职能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要围绕法治建设领域,牢记“国之大者”能动司法创新履职,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立法完善。
三是要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更好地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抓紧抓实。
四是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更优能动履职提升刑事检察效能,高质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李小东检察长表示,深圳检察机关将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从四个方面推动刑检重点指标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业务规范化水平。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常分析、常通报、常考核,从根本上提升刑事检察业务规范化水平。
二是全面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监督“桥头堡”作用,实质性开展监督工作,探索监督多样化,全面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能力。
三是严把审查起诉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引导检察干警强化证据客观真实性审查,适时启动自行补充侦查,防止出现案件质量问题,严把审查起诉关。
四是推动机制建设尽快落地落实。发挥能动履职作用,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加速推动刑检相关工作机制尽快出台落地,为全省刑事检察工作提供深圳样板。
5月25日,黄黎明副检察长一行还先后到宝安区检察院、福田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刑检重点工作指标及重点改革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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