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李薇) 8月5日,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黄某涛、皮某森、焦某、姜某、程某、陈某龙提起公诉。该案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数最多的“收藏品”养老诈骗案。
以帮拍卖藏品为由骗取服务费和保证金
案情介绍:2017年11月,被告人黄某涛(化名)与阚某波(化名)成立某拍卖公司,声称该公司与国际知名拍卖公司有合作,可帮持有收藏品的客户通过海外拍卖等途径拍卖出巨额价格,且成交率高。当被害人留言或与业务员联系后,由业务员根据统一话术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携带收藏品至该公司,由公司鉴定师对藏品做出虚假认定,让被害人认为本人所持有的收藏品价值不菲,相信藏品可以高价通过展览或拍卖成功出售。随后,业务员诱骗被害人签订委托拍卖或出售合同,收取被害人服务费或保证金。
2019年12月,被告人黄某涛与被告人皮某森又另外成立某艺术品收藏公司,由黄某涛担任幕后老板,被告人程某担任业务总监带领被告人陈某龙、姜某、焦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对他人实施诈骗。截至案发,上述被告人以两公司名义共骗取被害人吴某、钟某等356人共计人民币7878700元,其中,六十周岁以上老年被害人71人,年纪最大的被害人已达80周岁,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755400元。
据了解,该诈骗团伙,诈骗手法包括两大类:
诈骗手法之一:骗人有“三假”
1、虚假的拍卖渠道:该犯罪团伙通过设立拍卖公司,向被害人虚假宣传自己有拍卖资质或者与国际知名拍卖公司有合作,向被害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被害人的收藏品以高价在国际拍卖市场销售。
2、虚假的价格鉴定:该犯罪团伙聘请所谓的“鉴定师”为被害人的收藏品作虚假鉴定,不管被害人的收藏品有无拍卖价值,均评估为一个虚高的价格,并通过统一话术让被害人相信自己所持有的收藏品价值不菲,进而诱导被害人与公司签订委托拍卖或销售合同,骗取被害人服务费或质保金。
3、虚假拍卖场景:为使被害人相信公司为其提供了拍卖服务,该公司特意安排美工部门制作虚假拍卖视频或图册,忽悠被害人。
诈骗手法之二:处理纠纷一个字“拖”
1、面对被害人的退款诉求,该团伙安排专门人员以统一话术对被害人进行无限期拖延。
2、为逃避被害人的追索,该团伙以某公司在某地点从事一段时间的诈骗活动后,通过变更公司名称和办公地址的方式“金蝉脱壳”。
龙华检察官提醒:广大收藏品卖家选择拍卖公司时要注意辨别核实公司拍卖资质,选择正规平台,不盲信海外背景。遇到“代为拍卖”、“免费鉴定”、“高价估值”、“交会员费”等情况要提高警惕。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警惕过高估值,莫存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