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吴莹) 10月2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法院副院长史红平发布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并对过去三年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和回顾。2019年7月至2022年9月,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5085件,其中,刑事案件4863件、民事案件8435件、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3650件,分别占19.39%、33.63%、14.55%。
白皮书显示,刑事案件方面,三年来,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4863件,审结4675件,被判处刑罚7106人,其中判处实刑1822人,涉及破坏动植物和矿产资源、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各种类型的环境资源犯罪。
三年来,四川法院共受理破坏动植物资源犯罪案件4723件,审结4540件,给予刑事处罚6896人,其中判处实刑1746人。比如,被告人高某某、张某某多次采取猎夹、电捕等方式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雕1只、黑熊8只及“三有动物”毛冠鹿、果子狸等,被平武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十一年,并处罚金。
民事案件方面, 三年来,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民事案件8435件,审结8136件,涉及农业资源承包经营、环境污染责任、矿权、供用动能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纠纷。
四川法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开采、非法转让矿产资源、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方法生产经营等民事行为,依法否定其效力。比如,在王某某与汉源县前域镇千峰村10组、12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中,雅安中院依法认定案涉《土地承包合同》将林地作为耕地发包,改变了土地性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强制性规定,确认合同无效。
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方面,三年来,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3650件,审结3443件。四川法院坚持环境公共利益本位,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需要,审慎适用协调手段结案,在充分保障环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力促受损环境尽快得到修复。
此外,会上还发布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编辑 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