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到2035年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二十二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明确了执行工作新的时间节点。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国法院积极探索实践,将重点放在从根上铲除执行难病因,大力健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保证执行工作持续高水平运行。
融通“内”与“外”,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人民法院不仅积极引进来,为解决执行难注人力添活力,而且主动走出去,为解决执行难减阻力消隐患。随着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全国法院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及政法委领导,组织召开执行联动联席会议,拓展执行联动单位,在疑难复杂案件上协作配合,解决了执行难题。针对执行查人找物和拒执送拘的难题,各地探索实施警法联动工作模式,公安民警进驻法院,成立执行警务室,营造执行高压态势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裁判义务。不仅如此,人民法院以问题为导向,深挖执行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在调研分析后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积极促进有关单位改进工作,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聚焦“质”与“效”,深化执源治理让“立审执”更加顺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执行作为判后程序是在治“已病”,要想“已病”从根本上解决,不仅需要从源头尽可能遏制“已病”产生,而且也必须明确“已病难除”的原因何在从而提前化解。执源治理推动案件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前移。一方面,通过执行通知前置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另一方面,通过执行对立案及审判的逆向监督发现问题,堵住立案及审判的工作漏洞,减少执行难案的产生。当前,全国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办法,加强自动履行引导和激励机制、加大诉前诉中财产保全适用力度、建立执前督促履行机制等,并形成了自动履行提示书、执前督促告知书等法律文本,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提高。
织密“经”与“纬”,将执行触角延伸至基层最小单元。执行难不仅是法院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解决执行难不仅需要司法机关打通“主动脉”,更需要激活基层人员的“末梢神经”。当前,网格员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基层治理注入了强大活力,有力提升了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浙江等地借鉴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提出探索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网格员的制度角色中注入了“执行员”的角色,利用网格员人熟、事熟、贴近群众等优势,拓宽查人找物渠道的同时,说服引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这一举措激发了基层执行治理效能,推动执行治理现代化。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我们跳出法院看执行,站在大局推执行。当前,多元联动综合治理机制已迸发出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力量。我们应当不断完善深化综合治理格局,实践创新社会共治模式,推动执行治理社会化,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最切实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