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面友人至,踔厉奋发正当时。3月3日,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永晟率队到坪山区检察院考察交流。龙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金红,定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群城,章贡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英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邹宇鹏,兴国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雯等随同来访交流。坪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山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京怀,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刘山泉检察长主持座谈会。会上,刘山泉检察长对刘永晟副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坪山区情与坪山区检察院院情。坪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我院实施“轻罪治理双重机制”的主要做法及成效,胡京怀副检察长进行了补充介绍。随后,双方围绕“轻罪治理双重机制”的具体做法、案件质量管理等问题开展深入交流,共同提升高质效办案能力。
刘永晟副检察长高度赞赏坪山区检察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坪山区检察院毫无保留地分享宝贵经验表示感谢。他表示,坪山区检察院办案理念先进、机制建设高效、工作亮点纷呈,赣州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考察交流为契机,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借鉴优秀经验,尤其是“轻罪治理双重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更优更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希望双方今后进一步深化交流,共同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刘山泉检察长表示,此次交流活动机会难得,进一步加深了两地检察机关的相互了解,为更好地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拓宽了办案视野、提供了新的办案思路。坪山区检察院要向优秀看齐、向先进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继续做深做实做细各项检察工作,将本次交流成果转化成不竭发展动力。希望两地检察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