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近日,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举行《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会签仪式暨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学术研讨会。本次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法治前海研究基地)、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深圳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光明区检察院承办。
会签仪式由光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汉俊主持。在现场嘉宾见证下,光明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光明公安分局、区群团工作部、区人民检察院以及六个街道办领导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
会签仪式后,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深圳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会相关代表和受邀参加的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的具体措施、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讨,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理论支持和实践思路。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此次会签仪式和研讨会,将进一步提升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谋篇布局,在推动未检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携手相关部门及组织加强实践探索,切实把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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