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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购物卡随便刷? 西安浐灞公安提醒:小心犯法!

时间:2024-09-29 14:39:20 来源:中国诚信文化网 作者:李佳芳 王怡丁

  9月22日,市民曹女士有件糟心事,本来趁着周末带着孩子在世博园里高高兴兴玩儿,却不小心把钱包给弄丢了。

  虽然一天带娃去了好几个地方,并不知道何时何地丢的东西,但一想到钱包里还有张储值5000元的商场购物卡,心烦意乱曹女士还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公安浐灞分局广运潭派出所报了警。

  “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接到报警后的社区民警乐晓峰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并调取查看公园内视频监控。调查过程中,曹女士收到储值卡在商场被消费的短信提示,顺着这个线索派出所办案队民警胡霄、索朗旦增第一时间来到商场查看曹女士储值卡消费记录,并联动所内技术民警姜辉迅速锁定消费人王某信息。

  随后,根据被传唤到所的王某交代,其于公园卫生间内意外捡到储值卡,便赶到商场购买黄金后折价倒手卖出,本以为可以凭空“小赚”一笔,没想到很快被警方找到了。民警对王某批评教育后,协调沟其将通过储值卡消费的5000元悉数返还王女士。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王某追悔莫及,连连哀叹。

  9月26日,为表感谢,王女士委托家属将一面写有“真心为民 热情周到”的锦旗送到广运潭派出所,向民警的辛勤工作表达谢意。

  捡到购物卡就能随便刷?

  浐灞公安提醒您:捡到购物卡并消费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九百八十五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也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可能构成侵占罪。

  因此,请谨记:

  1.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购物卡属于个人财产,捡到后应当归还失主。拾得遗失物不归还,属于侵占遗失物的违法行为。

  2.消费遗失的购物卡构成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而消费他人购物卡,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3.可能构成侵占罪:如果消费的数额较大,且经失主催要拒不归还,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建议广大群众,如捡拾到银行卡、购物卡、手机等物品时,请尽快联系归还给失主或交到公安机关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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