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海洋检察法律监督实践中,前海检察院逐步形成了与海洋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精神内涵、品质特征、规则制度、行为方式、媒介载体等精神成果和物质成果,着力培育“勇立潮头、奉法守正、合作共享、以蓝护蓝”的海洋检察文化,着力推动文化润检、文化强检,推进法律监督职能融入海洋治理,共同推动健全权责明晰、多方共治、运行顺畅、协调高效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守护蓝色海洋的共同价值追求。
“勇立潮头”:前海检察院承接好上级检察机关赋予前海检察院集中管辖全市海洋检察业务的改革创新任务。
“奉法守正”:前海检察院将恪守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公正司法。
“合作共享”:前海检察院将加强与大湾区检察机关以及深圳各执法机关、各社会组织的合作交流,共享工作信息和资源,共同推进海洋综合治理。
“以蓝护蓝”:前海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就是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海洋权益、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自2022年7月集中办理涉海洋公益诉讼案件以来,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已办理各类涉海洋案件147件。深圳检察机关通过集中办理海洋检察案件、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检察协作、构建海洋综合保护共同体等工作机制,依法能动履职,加强法律监督,扎实推进海洋检察工作创新探索,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秩序,为推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