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办理的制假售假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案有了最终结果,汪某、叶某等7人因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
2022年2月,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火遍全球,周边产品大受欢迎,一时间“一墩难求”。2月20日,网店卖家廖某在网上咨询“冰墩墩”钥匙扣货源,上家表示几天后便可发货。随后,廖某将“冰墩墩”图片上传至其网店,并为商品取名“墩冰娃”,企图避开平台审查。截至2月26日,廖某通过预售方式收到大量货款。没过几天,他发现电商平台以违规销售假冒产品等原因,强制将其店铺链接下架,遂主动投案自首,并向深圳警方举报提供侵权“冰墩墩”钥匙扣的上游卖家。
经查,一个制假团伙浮出水面。2022年2月,叶某看到“冰墩墩”形象的钥匙挂件畅销,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委托汪某于2月28日至3月5日向其交付“冰墩墩”形象钥匙挂件7000余个。而汪某将不同制作工序分别交由薛某、宋某、黄某、龙某等4人完成。
2023年4月19日,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汪某、叶某、薛某、宋某、黄某、龙某提起公诉,以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对廖某提起公诉。2024年1月23日,一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判处上述7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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