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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推动执法司法联动机制11个街道全覆盖

时间:2025-03-25 13:58:40 来源:中国诚信文化网 作者:李佳芳

  春光作序,万物和鸣

  实干筑梦,只争朝夕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加强检察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平安龙岗、法治龙岗建设,在去年龙岗区检察院与坂田街道建立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工作直联点经验的基础上,3月21日,龙岗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和辖区10个街道办共同签署《龙岗区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实现了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工作龙岗区街道全覆盖。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晓歌,龙岗区委常委、副区长黄云,龙岗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荣斌,龙岗区司法局局长赵巍及市检察院、区司法局、各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揭牌仪式和交流座谈会。

  会上,第五检察部主任潘艳艳详细解读了《机制》重点内容。《机制》共十二条,其中包含建立十项机制,分别是工作联络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效协作机制、民生问题协同解决机制、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市域社会治理联动机制、“两法双向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重大事件和事故协同处置机制、普法宣传联动机制。

  随后,黄锐意副检察长、区司法局卢锋副局长与各街道相关领导一一会签了《机制》。

  在场主要领导共同为各街道“执法司法联动协作直联点”揭牌。

  揭牌仪式后,坂田街道党工委委员郭健冬介绍了该街道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先行先试工作经验。他表示,去年3月,区检察院主动与坂田街道试点直联机制,一年来,机制成为了破解执法难题的“关键钥匙”,在三方面成效突出:一是通过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实现了社会治理区街共建“一盘棋”;二是通过联手约谈、联动执法、联合监督的“三联”作战,啃下了治理“硬骨头”;三是依托检察官专业力量,街道检察联动普法,滋养了营商环境“生态林”。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机制如何更好更快在全区推广实施、如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开展交流,纷纷提出宝贵意见。

  赵巍局长表示,今天既是春种秋收、机制初见成效的好日子,更是区检察院善作善成、硕果累累的好日子。区司法局将全力做好机制的推广实施,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优化工作流程,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配合,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让群众在法治上能够得到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南湾街道马海坤副书记表示,机制是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新实践,契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新探索,能够为街道行政执法提供有力支撑;是司法服务民生的新作为,为街道民生问题集中解决提供法律支持。

  横岗街道杨文辉副书记认为,机制运行能够有效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为基层执法工作减负,街道要充分发挥直联点作用,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联动协作能力,做到执法司法无缝衔接;同时要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配合,建立常态化的联络机制和责任机制,实现街道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

  李荣斌检察长首先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市区两级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他表示,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与坂田街道近一年的协作配合和联动履职,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工作直联点在推动基层治理、解决民生诉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全面推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四大检察工作与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关系密切,双方有高度的契合性和广阔的合作空间。下一步,区检察院将全力推动机制落地实施,赋能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形成执法司法的双向奔赴,共同推动龙岗的平安和法治建设。

  黄云常委对区检察院与坂田街道率先探索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后展现的运行成效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机制是符合龙岗区实际、顺应社会治理趋势的有益探索,是成功且可推广的宝贵经验。针对机制在全区各街道的推广实施,他提出三点期待:一是要强化担当,提升联动协作认识高度。相关单位要提高工作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机制在全区落地见效。二是要凝聚合力,加大联动协作执行力度。区司法局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职能,加强与检察院沟通协作,积极为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专业指导;各街道要积极发挥直联点作用,使联动协作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三是要狠抓落实,延伸联动协作成效深度。机制推广既要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各街道实际情况,细化协作内容,又要坚持因时制宜,积极探索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执法司法协作智能化水平。

  马晓歌副检察长对基层单位在机制的探索与实践中展现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开拓精神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机制的建立,不仅是龙岗区法治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重要探索。同时就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融入中心工作。要更加主动融入龙岗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紧扣辖区实际,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机制与地方实践深度融合。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机制落地。要发挥好检察职能优势,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机制各项规定落地实施,同时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形成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互补双赢,实现1+1>2的社会治理效果。三是及时总结经验,提升改革效能。要及时总结机制运行中的经验、做法、问题、难点,力求成为执法司法联动协作的深圳样本,为全市检察机关提供有力参考,为下一步“府检联动”探索提供先进经验。

  下一步,龙岗区检察院将全力加强与基层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快速推动机制落地见效,形成执法司法良性互动,实现双赢共赢目标,构建覆盖全区的行政与司法协同治理体系,为推进法治政府和龙岗“四有”现代化城区典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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