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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张怀瓘论“象人之美”

时间:2021-05-08 14:32:43 来源:美术报 作者:张曼华

  张怀瓘,唐开元(713-741)中翰林院供奉。海陵(今江苏泰州)人。工书,善真、行、小篆、八分各书体,著有《书断》三卷、《画断》(又名《画品断》)、《书估》、《书议》、《古文大篆书祖》、《六体论》、《用笔八法》及《评书药石论》一卷等。从朱景玄《唐朝名画录》序中得知,《画断》评画分神、妙、能三品。张怀瓘对顾恺之、陆探微、张僧繇三家画风生动形象的概括和准确评价影响最为深远:

  顾公运思精微,襟灵莫测。虽寄迹翰墨,其神气飘然在烟霄之上,不可以图画间求。象人之美:张得其肉,陆得其骨,顾得其神。神妙亡方,以顾为最。喻之书:则顾、陆比之钟、张,僧繇比之逸少。俱为古今之独绝,岂可以品第拘?谢氏黜顾,未为定鉴。

  陆探微

  顾、陆及张僧繇,评者各重其一,皆为当矣。陆公参灵酌妙,动与神会。笔迹劲利,如锥刀焉,秀骨清像,似觉生动,令人懔懔若对神明。虽妙极象中,而思不融乎墨外。夫象人风骨,张亚于顾、陆也。

  张僧繇

  姚最称:“虽云后生,殆亚前品。”未为知音之言。且张公思若涌泉,取资天造。笔才一二,而像已应焉。周材取之,今古独立。

  在唐代以前,对顾、陆、张三人的评价聚讼纷纭,而张怀瓘则准确生动地析其各自特点云:“象人之美:张得其肉,陆得其骨,顾得其神。神妙亡方,以顾为最。”要言不烦地论述了三家所画之人物形象各得其妙:张僧繇“得其肉”,米芾《画史》解读为“面短而艳”,形象丰满可爱;陆探微“得其骨”,即能表现出对象“秀骨清像”的特点,说明陆探微擅长表现人物的骨骼清奇等特征;顾恺之“得其神”,即准确刻画出人物之内在精神,因此,顾氏为六朝三大家之首,故谓“谢氏黜顾,未为定鉴”。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多次引用张怀瓘对顾、陆、张三家的评价,并称:“彦远以此论为当。”张怀瓘以客观的态度论述了三者的不同面貌特征,以“神”、“骨”、“肉”概括他们的绘画风格,是对顾恺之传神论,谢赫“六法”论的发展。顾恺之画人物尤重传神,并提出“传神写照”、“迁想妙得”等主张,所绘人物自然得其精神韵味。

  张怀瓘十分推重传神,如在评三家画风时提出“其神气飘然在烟霄之上”,“参灵酌妙,动与神会”,“下笔有神”,等等。“神”不仅指所描绘对象的神韵,在创作过程中,还包含了画家的个性气质,作画状态等内容。

  “骨”的内涵也在谢赫“骨法用笔”的基础上得以拓展,倾向于对用笔的要求,更注重“秀骨清像”“象人风骨”等人物形象的风骨气质。

  “肉”,除了指人物形象的丰满外,亦是对用笔特点的概括,是张怀瓘在绘画理论方面的新贡献。他在《评书药石论》中论书法云:“夫马筋多肉少为上,肉多筋少为下,书亦如之。”又云:“含识之物,皆欲骨肉相称,神貌洽然。若筋骨不任其脂肉,在马为驽骀,在人为肉疾,在书为墨猪。”可见“肉”之于书、画的作用与地位是全然不同的。

  张怀瓘,唐开元(713-741)中翰林院供奉。海陵(今江苏泰州)人。工书,善真、行、小篆、八分各书体,著有《书断》三卷、《画断》(又名《画品断》)、《书估》、《书议》、《古文大篆书祖》、《六体论》、《用笔八法》及《评书药石论》一卷等。从朱景玄《唐朝名画录》序中得知,《画断》评画分神、妙、能三品。张怀瓘对顾恺之、陆探微、张僧繇三家画风生动形象的概括和准确评价影响最为深远:

  顾公运思精微,襟灵莫测。虽寄迹翰墨,其神气飘然在烟霄之上,不可以图画间求。象人之美:张得其肉,陆得其骨,顾得其神。神妙亡方,以顾为最。喻之书:则顾、陆比之钟、张,僧繇比之逸少。俱为古今之独绝,岂可以品第拘?谢氏黜顾,未为定鉴。

  陆探微

  顾、陆及张僧繇,评者各重其一,皆为当矣。陆公参灵酌妙,动与神会。笔迹劲利,如锥刀焉,秀骨清像,似觉生动,令人懔懔若对神明。虽妙极象中,而思不融乎墨外。夫象人风骨,张亚于顾、陆也。

  张僧繇

  姚最称:“虽云后生,殆亚前品。”未为知音之言。且张公思若涌泉,取资天造。笔才一二,而像已应焉。周材取之,今古独立。

  在唐代以前,对顾、陆、张三人的评价聚讼纷纭,而张怀瓘则准确生动地析其各自特点云:“象人之美:张得其肉,陆得其骨,顾得其神。神妙亡方,以顾为最。”要言不烦地论述了三家所画之人物形象各得其妙:张僧繇“得其肉”,米芾《画史》解读为“面短而艳”,形象丰满可爱;陆探微“得其骨”,即能表现出对象“秀骨清像”的特点,说明陆探微擅长表现人物的骨骼清奇等特征;顾恺之“得其神”,即准确刻画出人物之内在精神,因此,顾氏为六朝三大家之首,故谓“谢氏黜顾,未为定鉴”。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多次引用张怀瓘对顾、陆、张三家的评价,并称:“彦远以此论为当。”张怀瓘以客观的态度论述了三者的不同面貌特征,以“神”、“骨”、“肉”概括他们的绘画风格,是对顾恺之传神论,谢赫“六法”论的发展。顾恺之画人物尤重传神,并提出“传神写照”、“迁想妙得”等主张,所绘人物自然得其精神韵味。

  张怀瓘十分推重传神,如在评三家画风时提出“其神气飘然在烟霄之上”,“参灵酌妙,动与神会”,“下笔有神”,等等。“神”不仅指所描绘对象的神韵,在创作过程中,还包含了画家的个性气质,作画状态等内容。

  “骨”的内涵也在谢赫“骨法用笔”的基础上得以拓展,倾向于对用笔的要求,更注重“秀骨清像”“象人风骨”等人物形象的风骨气质。

  “肉”,除了指人物形象的丰满外,亦是对用笔特点的概括,是张怀瓘在绘画理论方面的新贡献。他在《评书药石论》中论书法云:“夫马筋多肉少为上,肉多筋少为下,书亦如之。”又云:“含识之物,皆欲骨肉相称,神貌洽然。若筋骨不任其脂肉,在马为驽骀,在人为肉疾,在书为墨猪。”可见“肉”之于书、画的作用与地位是全然不同的。
 

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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