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该是吃饭的地方,却有人将它变成了“赌场”,想从中牟取暴利。毫无意外,违法犯罪者最终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湖北一餐馆老板李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李某某开了一家餐馆,但遇餐饮淡季之后,生意并不理想。为了活跃餐馆生意,他便动起了在餐馆内开设赌场牟利的歪心思。于是,今年7月7日至10日,李某某通过电话和微信邀约周边村民,称谁想玩扑克牌“赌三公”的,可以去他的餐馆,他不仅可以帮忙组局,还可以提供晚餐。
消息传出之后,便吸引20余人前来“消费”。过程中,李某某除提供香烟、槟榔、水等物品供赌客使用外,还专门安排人在餐馆外“放哨”并在赌博现场抽头。李某某每把 “打杆子”抽头50元,每天可获利4000元左右。至7月10日被查获时,李某某共计抽头渔利金额14100元,现场查获赌资15万余元。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了开设赌场罪,将其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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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赌博犯法,为何还铤而走险?
红餐网盘点发现,为了挣“大钱”,试图把餐馆变成赌博窝点的餐饮老板还真不少。不过,最终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今年10月,河南新郑一家饭店老板魏某及其儿子,父子2人为了快速发财,召集老乡在其开设的饭店内聚赌,并按照输赢从中抽成。为了逃避警方打击,父子俩还负责“望风”。目前,魏某父子及参赌人员已被新郑警方采取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同样在9月,湖北十堰一家小餐馆,也是因为生意不好,老板竟悄悄把餐馆包厢改成了麻将馆,吸引周边人员来这里赌博。餐馆老板梁某根据赌局大小,对参赌人员抽取每人10至100元不等的台子费。最终,梁某因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治安拘留,餐馆也被查封。
为了获取一时之利,断送了自己辛苦经营的餐饮生意,实为不明智之举。
然而,除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知法犯法者之外,有个别餐饮老板疑问,称自己经营一家餐馆,有朋友来店里玩,提出想在店里赌博,他并没有从中抽取牟利,这样的情况是否涉嫌违法?
红餐网查询发现,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显示:“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也就是说,明知有人赌博,还为其提供场所的便利条件,属于“提供直接帮助”中的其中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年关将近,忙碌了一年的打工人返乡后,难免会选择在餐厅聚会,吃喝玩乐。在此,红餐网温馨提醒各位餐饮老板,不要为了人情或者留住回头客而冒然答应朋友、顾客在就餐过程中提出的赌博要求,原则问题不可含糊。
同时,也千万别动想通过赌博谋取利益的歪脑筋,一旦被查,轻则整改,重则查封店面、人员判刑,指不定苦心经营的餐饮生意就此付之东流。任何时候,都要遵守法律的底线,合法经营。
整编:红餐网何莉;编辑:李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