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谢兴强)
为进一步树立四川高速公安保通保畅、维护安全、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四川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安四支队十一大队始终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在五一节假日期间奋斗在交通安保第一线,全力预防事故发生,为群众节假日出行营造安全稳定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热诚服务,授人以渔
5月2日下午17是50分许,十一大队井研服务区警务室接到驾驶员腾女士求助电话,称其驾驶的粤EKU**9丰田牌汽车轮胎漏气严重无法在继续行驶,目前停在井研服务区寻求帮助。两分钟后,执勤民警在服务区内找到该车辆,驾驶员腾女士称想自己计划“五一”假期搭载家人一起从广州到乐山大佛自驾游玩,作为新手驾驶员的腾某表示重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执勤民警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如果请补胎人员过来需要等待大量时间,于是执勤民警就帮助驾驶员腾某更换车辆备胎,并耐心详细讲解更换车辆备胎流程,做到授人予渔。更换备胎期间,驾乘员及家人频繁对执勤民警高度称赞,表示在五一炎炎夏日中感受到了四川高速公安的热情,不知所措烦躁不安的心情也随之而去,重新享受轻松愉快的五一假期。十一大队在“五一”期间认真做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展现我们高速公安履职尽责的精神风貌。
无证驾驶出事故,冒称他人图保险
5月2日上午,9时40分许,十一大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称,其驾驶的灰色川A64**C号奥迪牌汽车在G4216蓉丽高速公路满井互通追尾了另一辆白色川LPG**8号奥迪牌汽车,双方正在应急车道等待救援。事故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一边疏导拥堵交通,一边组织事故双方车辆到就近的仁寿南收费站作事故进一步处理。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通过人脸识别发现,后车全责驾驶员朱某相貌与其提供的陈某驾驶证信息存在很大偏差。最终,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朱某承认自己未取得驾驶证,五一期间自己驾车搭载妻子(未确定驾驶证)及小孩一家三口从成都去乐山游玩,在今日经蓉丽高速公路返回成都时因跟车过近发生了追尾事故。想到自己负事故全责,且事故损失较大,于是就谎称自己未带驾驶证,说出了自己朋友陈某驾驶信息准备处理事故,企图获得保险赔偿,终究被严谨的事故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甄别出不是陈某。在民警的教育下,朱某终于认知到其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最终朱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不仅保险不会理赔该事故的财产损失,其也将面临15以内行政拘留及1000元罚款的处罚。
高速公安提醒:五一节假日长途交通出行,请提前了解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切勿随意停车,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一旦引发事故,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
编辑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