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罗小军)2021年6月19日晚,四川高速公安八大队副教导员文淞飞带队在全福收费站开展统一夜查行动。晚上10时45分许,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的嫌疑。
八大队民警迅速让其熄火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接受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员阿西某某的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7mg/mL。民警依法对其开具强制措施,扣留其驾驶证,并告知驾驶员不能再继续开车,让他叫朋友过来帮他把车开走。
经询问驾驶员阿西某某得知:他是凉山州人,在得知在眉山上学的孩子生病了,当天上午10点钟左右驾车从美姑出发,打算到眉山去看他的孩子,在村子里的时候有事耽误了几个小时,一直开到马边的没有烟抽了,打算去买包烟抽,虽然有点饿,但是心理惦记着孩子,没有胃口吃饭,在小卖店买烟的时候遇到几个认识的老乡在喝酒,老乡招呼他一起喝点,他就坐着一起喝了两瓶啤酒,歇了一会又继续开车往眉山开,行驶到乐山的时候因为成乐高速封路,就到全福来调头,没想到就被逮了个正着。
驾驶员阿西某某将面临处罚款2000元以下的处罚,其驾驶证将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重新考科目一合格后才能拿回驾驶证继续开车。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酒精的刺激会使人兴奋,注意力不集中,让人过度相信自己对身体掌控能力,实际上身体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和控制能力会下降,应急处置能力变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会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以下,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吊销驾驶证且2年不能考取,达到醉驾标准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