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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迷恋临牌,原来别有用心

时间:2021-07-15 02:25:45 来源:诚信中国网 作者:李佳芳 谢兴强

  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谢兴强)为扎实推进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四整治一攻势”专项行动,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十一大队紧紧围绕“减量控大”、“夏安”工作要求,重拳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畅通。7月14日,十一大队在G4216蓉丽高速公路仁孝段辖区井研收费站查处一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许,十一大队在井研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牌号的黑色小型轿车缓缓驶出井研收费站,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罗某某神色紧张,声称自己车牌照还没申请下来,但从车里拿出了一张陕U号临时号牌。民警检查发现,该临时号牌虽然显示在有效期内但仅限陕西区域内行驶,然而经警务移动终端查询发现,该车已于2021年7月5日成功申领了机动车号牌,并询问驾驶员车辆金属号牌是否已经领取,驾驶人罗某神色紧张,声称自己车牌照还没有拿到。然而当民警打开该车后备箱时,尴尬的一幕出现了,民警发现该车陕UST***的车牌正“躺”在后备箱内。罗某某见事情败露这才交代道:该车登记车主为杜某,于2021年7月12日晚在陕西汉中就拿到了金属号牌,并拿给了驾驶员罗某,罗某想着临时号牌还没有过有效期,且路上监控设备一般都无法拍清楚临时号牌,想着自己准备从陕西驾车回四川乐山,索性就继续使用临时号牌驾车上路。

  随后,民警对罗某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罗某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最终民警按照道理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与罗某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罗某最终为自己逃避电子眼的“小聪明”买单。

  四川高速公安提示:购买新车上户时,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如领取正式号牌后其有效期至当日24时自动失效,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悬挂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逃逸后,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难度,受害人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高速公安一贯对涉牌涉证违法坚持高压严惩态势,广大驾驶员切莫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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