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二者选其一,安全又尽兴。不过,却有一男子喜提新车晚上与朋友把酒言欢,只顾喝酒尽兴。次日却无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抱着侥幸心理动起了方向盘,而且还开上了高速路遇上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执勤民警被查出隔夜酒驾,瞬间男子的心情跌落万丈,后悔不已。
2021年8月25日11时14分许,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设卡开展勤务,发现一辆号牌为川Z386××(临时号牌)黑色红旗小型轿车在出站时走走停停,形迹可疑,引起执勤民警注意,遂示意该车驶出站口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打开车窗时,车内飘出一股酒味。在检查了驾驶员刘某的证件后,民警闻到其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怀疑其酒驾。民警遂对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3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经讯问得知,驾驶人刘某于8月24日喜提一辆新车,高兴之余便约好友晚上喝酒庆贺。他与好友从18时开始就餐喝酒,由于酒兴大发,他喝了好几瓶啤酒才算尽兴,当晚24时才结束离开。8月25日上午,刘某认为自己的酒量大,前日晚上喝的酒早已醒了,便心怀侥幸开上自己的爱车从眉山到乐山办事,途径成乐高速出乐山北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停检查存在酒驾行为。
民警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和驾驶证。刘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至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很多人会认为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没有问题,其实不然。酒驾的含义在于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不在于驾驶员什么时间喝的酒。判断一个驾驶员是否酒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定为酒驾。前一天喝了酒,第二天也最好不要开车。
责任编辑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