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 (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 心存侥幸,必吃大亏,德阳男子无证驾驶微型货车上高速,面对民警检查,仍想蒙混过关,被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当场识破面临处罚后悔莫及。
2021年10月27日12时22分许,眉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眉山收费站设卡执勤时,对一辆车牌号为川A3F7××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中,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面对民警的检查,该车驾驶员表情慌张,说话支支吾吾,一会称自己的驾驶证在家里没带,一会又称不知道放哪里了,只带了身份证,驾驶员的行为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惕。民警通过公安网对驾驶员陈某身份信息进行查询获知,陈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证,其涉嫌无证驾驶。
陈某面对违法事实,无言狡辩,如实交待了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经询问,陈某称2019年在成都某驾校报名参加了驾照学习,并且通过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后因自己到外省打工就中止了学习考试。今年在省内打工,当日受一在成都开厂的亲戚委托,到眉山运载再生资源回收料到成都工厂。陈某明知自己未取得驾驶证不能开车,却自认为自己驾驶技术挺好,抱着侥幸心理,自告奋勇开车到眉山拉货,没想到刚进收费站时被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车辆被民警拖移,因无证驾驶,陈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陈某对自己无证驾驶触犯了法律的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而后悔不及,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罚,并好好吸取教训,在没有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再驾驶机动车。
四川高速公安提示:无证驾驶严重扰乱道路通行秩序,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一定要依法行车,切莫心存侥幸。杜绝无证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