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傅灿) 今年的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进一步增强师生、家长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12月1日起,广东惠州惠阳交警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学校开展平安交通宣传活动,为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12月1日,惠阳交警来到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拾围村劝导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向接送学生的家长发放交通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家长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未戴安全头盔、超员等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呼吁家长们从自身做起,共同抵制摩电陋习,确保平安出行。
12月1日上午放学高峰期,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交警大队永湖中队联合彩一村委会志愿者到辖区毅成学校开展家警校执勤,民警现场教育摩电驾驶员要佩戴头盔、有牌证、限2人、靠右行,对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进行强制收缴,确保学生出行的安全。
12月2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镇隆中队联合镇教办职工、镇隆义工在镇隆中心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针对骑摩电不戴头盔进行劝导,并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积极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
12月2日上午,惠阳交警联合区教育局、区城管执法局、与学校老师、家长交通义务宣传员等携手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活动中,向过往群众介绍了“一盔一带”的重要意义。“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驶或乘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安全。“一带”是指汽车安全带,又称之为座椅安全带,是驾驶员乘车人约束装置的一种。
同时,在学校周围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并重点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乱停乱放车辆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教育,让其签署保证书,提醒广大家长和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受宣教的群众纷纷表示日后将从自己做起,积极带动身边交通参与者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时刻遵守交通法规,争做安全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