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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冲关险伤执勤民警 袭警法办捍卫执法正义

时间:2021-12-30 23:29:26 来源:诚信中国网 作者: 冀屹东

  诚信中国网讯(编辑 李佳芳 通讯员 冀屹东)  近日,本网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一大队获悉,四分局侦办的首宗“袭警罪”案,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已宣布一审判决,对四川丹巴男子苏某拒不配合民警现场执法,还驾车拖拽执勤民警的危险行为,以袭警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这是2021年3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后,高速公安四分局的首宗袭警罪案件。

  2021年7月4日晚,四分局九大队按照行动安排,在G4218雅叶高速康定收费站执行夜查勤务。20时许,当事人苏某驾驶川A牌白色小型客车搭载其他4人欲从康定收费站上高速往雅安方向行驶。民警在对该车检查时发现,苏某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件,且眼神闪躲形神异常。民警核查发现苏某涉嫌无证驾驶,便要求苏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但苏某拒绝配合民警执法,不顾执勤民警生命安危,直接急踩油门,欲逃离现场。民警为阻止苏某逃逸,大声勒令苏某停车,苏某不仅拒不停车反而加速逃离,并将执勤民警随车拖拽出20米后倒地受伤。

  警情发生后,四分局九大队“五岗合一”联勤指挥中心迅速响应,安排警力在天全至始阳段设卡,实现对逃逸人员的拦截。同时,高速公安四分局统筹安排,调动一大队骨干力量形成专案小组,对案件开展突击侦破。案件询问、现场勘查、监控取证、检验鉴定……经查实,当事人苏某因无证驾驶,为逃避法律约束,不顾执勤民警人身安全,冲关逃逸。经办案人员的多日努力,案件最终移交雅安市名山区检察院。

  近日,名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无视国家法律,不顾执勤民警生命安危,采用驾车拖拽的暴力方式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苏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对当时错上加错的行为表示十分悔恨。最终,苏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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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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