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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以“四色”预警为载体推动风险隐患系统治理

时间:2023-07-30 13:06:10 来源:诚信中国网 作者:柯 林   杨 娟

  为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提高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四川省广元市着力将风险关口前移、强化主动防范,推进安全隐患分级管控整改,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创新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四色”预警工作。截止目前,广元市已连续36个月没有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科学分析研判精准防控风险

  市道安办以大数据为引领,充分依托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注重研究往年历史数据规律,进行量化分析,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评估预测模型,滚动梳理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数据信息,进行人车关联,有效实现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精准分析、预警和打击;对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紧紧围绕“人、车、路、企”等多方因素,全面分析排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隐患和短板,实施每月一分析、每月一通报、每月一预警制度,并将隐患情况通报给各辖区党委政府并督促落实整改,用海量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实施精准防控,风险隐患防范关口前移。

从多要素预警预警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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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人、车、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多要素多方面预警,预警更全面。人员方面,主要是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的、记满12分未参加学习的持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员。车辆方面,主要是逾期未报废、未检验或未保险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非营运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道路方面,主要是日交通流量大于2000辆以上且未安装信号灯的平交路口,应安装路侧防护设施而未设置的临水临崖路段,未设置减速安全设施的长下坡、急弯路段;双向四车道且无中央防护栏的国省主干道;新建、改建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道路。交通违法方面,主要是当月有5起以上违法行为的,近两月有7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近三月有9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无牌无证机(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违法载人的货运车、上道路农业机械、摩托车;无证、酒驾、毒驾、非法营运、货车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方面,重伤5人以上的事故、死亡事故、因酒驾、毒驾发生的事故,发生3次以上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500米内),发生3起以上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

“四色”精准预警分级管控整改

  依托公安交通管理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和成员单位提供的相关数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人、车、路、环境”等基本要素进行综合量化分析,对交通事故、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违法、车驾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实施累计记分,通过记分值反映各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程度,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进行预警。被黄色预警的县区,向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发出《提醒敦促函》。被橙色预警的县区,对其主要负责人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由市道安办约谈县区道安办主任。被连续两次橙色预警的县区,除向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并由市道安委或委托市道安办约谈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达到红色预警的县区,对其主要负责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由市道安委约谈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被连续两次红色预警的县区),除约谈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外,同时,按程序报请相关单位启动问责程序。一年内被2次红色预警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区、乡镇(街道)、单位(企业),按程序报请相关单位建议本年度不得评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县区道安委主任、副主任,乡镇(街道)交管办主任、副主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对道路隐患的整改,属地党委、政府要迅速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对无法立即整改完成的,要采取必要管用的临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隐患特别严重的,视情进行市级、县级、乡镇级挂牌督办。对单位及车辆管理企业的安全隐患的整改,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联合约谈、限期整改、停业停运、吊销执照等措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除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将相关情况通报车辆、驾驶人所在单位、社区、村组进行教育学习。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约谈、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累教不改的,纳入个人诚信档案,直接影响其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发布预警通报工作成效显著

  自2022年6月 “四色”预警机制启动以来,共发布预警通报13期,红色预警1次,橙色预警4次,黄色预警7次,蓝色预警16次,向县区主要领导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发放《敦促整改通知书》4份,发放《提醒敦促函》7份,督促各地对涉及的4477人次驾驶人风险隐患、10914台次车辆风险隐患、70处道路风险隐患、86个企业风险隐患进行限期清零和整改,已连续36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保持25年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得到省公安厅等部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随着本办法的实施,大大提升了广元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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