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王昭)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佩戴安全头盔是对我们自身的一种保护,安全出行,请戴好头盔。”民警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向过往群众叮嘱道。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骑乘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是对自身安全的有效保护,纵使交警百般叮嘱,仍然有不少人抱有侥幸心理。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6月17日,西安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持续开展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动。
行动中,执勤民警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秦陵西、人民路十字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控力度,对过往的电动车逐一进行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整治过程中,民警发现大部分市民能够做到自觉佩戴头盔,还有一小部分驾乘人员将头盔放置车筐内或挂在把手上,针对这种违法行为,执勤交警进行现场劝阻,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引导市民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民警针对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人员进行查处并观看安全教育视频,结合近期发生的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认识到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
通过此次整治行动,使辖区群众深刻认识到“一盔一带”的重要性,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