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记者 李佳芳 通讯员 王洪)
为维护高速公路行车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三大队大队按照 “夏安”“ 护旗”等系列专项行动要求,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的管控力度,严打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体目标,有效预防道路交通违法安全隐患,严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党百年华诞保驾护航。
5月25日15时4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LJ***1的红色轻型栏板货车从乐宜高速公路犍为南收费站缓缓驶出,进入交通安全执勤点。现场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进行安全检查,该员称驾驶证没带在身上,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人像识别,识别结果显示该驾驶员无任何驾驶信息,属于无证驾驶。
执勤人员随即将驾驶员带到警务室继续询问,经过核实。驾驶员程某,男,来往于乐山至犍为以贩鱼为生,今天门市卖鱼生意异常火爆,很快断货。请的驾驶员有事情,想着考取科目二已经有段时间,已经基本掌握驾驶技能,且乐山到犍为都是高速公路,便一时技痒想练练手艺,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到乐山拉鱼,没想到刚出收费站即被查处,程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程某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其15天之内来单位接收处罚。程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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