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得有驾驶证。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漠视交通法规,无视交通安全,认为只要自己会开车,有无驾驶证没有关系。这不,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就查获了这样一名“侥幸哥”。
9月1日,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设卡开展公路大型车辆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10时40分许,李某驾驶一辆川LJ0×××小型轿车在收费站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驾驶员言辞含糊,目光躲闪,神情闪烁,支支吾吾称因出门走的急,忘记随身携带驾驶证,民警凭借经验怀疑其涉嫌无证驾驶,随即通过警务通对该驾驶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发现该驾驶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在铁的事实面前,李某供述,他的摩托车驾驶证2003年11月就被交警部门注销了,因工作原因,认为驾照考试太麻烦,自此以后就再没有参加过驾照考试。平时配有专职驾驶员,当日因有急事到某工地处理,为了赶时间,认为自己驾驶技术比较好,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没想到在收费站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向驾驶员李某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教育李某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通过民警的耐心教育,驾驶员李某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并表示接受处罚,以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尽快考取新的驾驶证,再不无证驾车,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李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车辆。李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行驶拘留1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无证驾驶是严重违法行为,是一项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无证驾驶,害人害己,请大家一定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