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2021年6月16日,四川马边一男子借朋友新车不挂牌照,却将号牌“藏”在车后备箱内,用临时号牌“充”门面,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乐山北收费站被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民警查处。
当日10时51分许,按照大队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四整治一攻势”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成乐高速公路乐山北收费站设卡开展勤务,在对一辆临时号牌川L473××(临时号牌)白色荣威小型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1年5月21日,已超过有效期。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徐某某牌照申领情况时,发现其说话语无伦次,神情慌张。民警没有放过珠丝马迹,在对该车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在后备箱搜出一副川LK6W××号牌。在铁的证据面前,徐某某低下了头,承认了未悬挂号牌的违法事实。民警对徐某某进行学习教育后,他悔恨自己不该故意违反交通法规,耽误出行办事不说还要面临罚款和记分的严重后果。原来,该车驾驶人徐某某是四川马边人,这次借朋友的车从成都办事后驾车返回乐山,为逃避高速公路电子眼抓拍,故意将申领的号牌“藏”在后备箱内,并用临时号牌“充”门面应付检查。谁料想当行驶乐山北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发现,本以为有一张临时号牌就能蒙混过关,谁料想最后还是枉然。民警依法对徐某某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他将面临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的严厉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车辆号牌一旦由车管部门核发,上路时就必须悬挂,广大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上路,一旦被查获将会依法受到严厉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