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编辑 李佳芳 通讯员:任冠元、刘华威、邓海艳 图:张俊帆)
第41期 2021年12月10日 星期五 晴
今天整理资料的时候,看到一张母子相拥的照片,思绪一下被拉回当天认亲仪式的现场。“阿锋,妈妈终于找到你了……”陈女士与自己失散30年的儿子相拥而泣,重聚相认。这是我们开展“团圆行动”以来,时隔最长的一次寻亲。
事情发生在1991年10月8日,陈女士3岁的儿子在北环大道上梅林加油站附近走失了,她托人四处打听,车站、码头、福利院……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一直也没有消息。30年来,陈女士的婆婆和丈夫都相继离世了,她的其他子女也离开深圳到其他地方发展了,但陈女士从始至终未放弃过寻找儿子。
近几年来,队里多次梳理全区失踪儿童线索,积极完善父母及被拐、失踪儿童基础信息、广泛收集疑似被拐人员信息。今年年初,绿色寻亲通道开通后,我们对各类寻亲人员进行绿色义务采血。陈女士的血样和相关信息就是那时候录入的,之后每隔一段时间我们都会进行一次比对。
一个月前,我们在核查工作中发现线索,成功比中刚入库的一男子苏某,各类信息都很吻合,表明双方很有可能有血缘关系。为确保鉴定结果无误,我们联系陈女士再次来队里采集信息,并在汕头警方的协助下找到了苏某。
刚见到我们时,他有些被吓到了,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经过多日的沟通解释,苏某终于愿意配合再次采集血样复核。通过技术比对,最终确定苏某正是陈女士失散30年的儿子!
认亲那天,陈女士眼噙泪水拉着我的手激动地说:“看到如今他生活得这么好,我很开心。警察同志,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并拿出提前准备好的锦旗向我们表达感谢。
“团圆”行动让离散多年的亲子再次重逢,离不开各类基础信息的完善、涉拐信息的收集,也离不开与各单位的密切联动。我们和福利院友好协作,针对很多在福利院长大后被领养到外地生活,想要寻找失散亲人的孩子,我们也会收集相关信息,帮助他们寻找家人。
长时间与“走失人员”打交道,职业敏感也渗透到了我的日常生活中。有次,在开车的路上,我发现一名小男孩在机动车道上逆着车流边跑边哭,周围没有大人陪伴。本能反应,我意识到他可能走丢了。
我将车停到安全地段之后,跑过去拦住了他,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询问他姓名、家长电话等信息,可能是受了惊吓,他表达得模糊不清,只记得大概的方向。
我开车顺着他指的方向慢慢带他寻找家的位置,最后找到了一个小区楼下,刚巧碰到他妈妈惊慌失措地从小区大门跑出来,看到我身旁的小男孩一把抱住并流下了眼泪。原来是小孩子从兴趣爱好班出来后,与来接他的爸爸错过了,着急回家,却在路上迷了路。
也是这件事,让我意识到防拐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现在,我们每个月都会不定期到学校和社区,给家长和孩子们做防拐宣传,用一些真实的例子,让他们更加明白骗子常用的伎俩,不断提高辖区群众防拐防骗意识和防拐自救能力。
在市局刑警支队、福利院及福田公安分局各单位的协作下,我们今年已成功找回历年失踪儿童21人,帮助19个家庭实现了团圆,组织认亲3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组织认亲9场,开展防拐宣传10余次。
每次在认亲现场,看到失散多年的家庭得以重聚,眼睛不禁有些温润。孩子是父母永远的精神支柱,我们就像是他们寻亲路上的一盏“路灯”,在他们迷茫无助的时候,带去一束光亮。“民有所呼,警有所应”,我也会将这些温暖和感动,转化为动力,注入到工作中的每一处。
【民警档案】
郝杰姝,女,41岁,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现为福田公安分局刑事警察大队三中队民警、二级警长。从警17年来,荣获深圳警察功勋奖章、个人嘉奖、2012广东影响力年度人物等荣誉。
【我为群众办实事】
福田分局按照省厅、市局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入推进“团圆”行动,积极开展完善信息、宣传发动积案攻坚、认亲确认等多项工作,认真总结侦破积案、查找失踪被拐儿童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打拐防拐工作能力水平,助力更多家庭团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