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乔小舟)
为切实保护我市境内的野生动物资源,为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射洪公安加强辖区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狩猎行为。
2021年5月10日15时37分,射洪市公安局金华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开展机动巡逻时,在金华富同四村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J5**9K江铃牌越野车,车上三名年轻男子形迹可疑。民警杨超带领辅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询问过程中,杨超发现该男子神情慌张、闪烁其词,这些异常表现引起他的警觉,凭着职业敏感性,他决定对该车进行细致搜查。
果然不出所料,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后排座有五只野生禽类,并在该车副驾发现一只装有高倍镜的黑色气枪、铅弹若干。金华派出所民辅警立即将梁某军及同车人员梁某、谌某带回金华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核查,2019年,梁某军通过非法渠道购得气枪一支、铅弹若干。5月10日当天,梁某军开车邀约梁某、谌某到金华镇碧堂村、富同四村打猎玩耍。一路上,梁某军打鸟、梁某捡鸟,车刚行驶到富同四村一路口就碰到了巡逻检查的派出所民警。
目前,梁某军(男,金家镇人)对其在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进行捕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梁某军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