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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净水2021”专项行动

时间:2021-05-18 11:45:34 来源:诚信中国网 作者:李佳芳 刘承均

  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承均)

  2020年以来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按照省厅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坚持高站位思考、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打造一个河湖警长制工作平台,完善河长、警长“两长共治”体系,发挥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构建水域治安防控网络,建立“四级河湖警长”的巡河护河机制。

  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县两级设置河湖警长办公室共8个,基本实现了警长与河长“一对一”全配套和零距离无缝对接,按照“对应河长、分级设立、属地管辖、逐级负责”的原则配齐了河湖警长,建立起从市级到村级的四级河湖警长制,7名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担任市级河湖总警长,21名县(区)公安局领导任县(区)级河湖总警长,90名派出所领导任镇(街)级河湖总警长,275名村警任重点村(居)级河湖警长。其中,我市村级河湖警长惠阳分局彭梓斌同志被评为全市2020年度“最美河湖卫士”之一。

  (一)强化制度建设,确立了河湖警长制运行机制。2020年7月份,市公安局认真研究河湖警长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四级警长职责任务,对河湖警长制公开公示制度、考核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协作配合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进行规范,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实现了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同时,配套制定2020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纳入到全市河长制及相关工作考核中,发挥了考核“指挥棒”和执纪问责“风向标”作用,推动河湖警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市河湖警长办还联合市河长办,推动市级河湖警长公示制度,已在市级13条河湖长公示栏中公示;建立起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反映河湖易发高发违法犯罪线索的渠道。

  (二)强化防范打击,发挥河湖警长职能优势。市局始终把防范化解水域风险和打击水域违法犯罪作为水域治安管理极其重要的工作来抓,先后组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全面清查水域重点场所、关键部位风险隐患。特别是近期博罗县局利用以直升飞机、无人机在江面进行巡查,全力整治水域治安突出问题。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3700余人次,清查各类船舶1100余艘次、渔船民及各类涉水从业人员5000人次、涉水重点部位16处、排查风险隐患25处,全市水域共查扣涉渔“三无”船舶17艘。联合渔政部门侦破案件44起,缴获非法电鱼船只9艘,刑事拘留48人;联合水利部门打击非法采砂33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名。办理涉水污染环境案件17起,刑事拘留19人。特别是2021年第一季度,市公安局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连续侦破案件3起,刑事拘留19人,其中在潼湖打掉一个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博罗县局开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野外综合拉练。

  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净水2021”

  专项行动

  为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域岸线,严厉打击各类水域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市水域治安秩序稳定,防范应对水路疫情输入风险,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净水2021”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净水202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一是严厉打击盗采河(海)砂,非法捕捞水产品,水上非法猎杀、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船舶污染,水域非法排污、倾倒废物,破坏水资源,破坏(侵占)河道、堤(水)坝以及涉采砂、非法捕捞等领域涉黑涉恶等破坏水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二是严厉打击决水,劫持船只,破坏桥梁,投放危险物质,水上非法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破坏水上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水上交通肇事等危害水域公共安全违法犯罪。三是严厉打击水路走私、偷渡,水上盗抢,水域涉黄赌毒以及港口、码头、水产品交易市场等部位涉黑涉恶等妨害水域社会管理违法犯罪。

  一、惠州公安重拳打击侦破2起非法捕捞犯罪。

  案例:1.2021年1月2日,大亚湾公安局协助广东省渔政总队大亚湾大队查获一艘使用电拖网实施渔业捕捞的三无船舶,现场抓获嫌疑人2名,刑拘1人。

  2.2021年1月26日,大亚湾公安接到惠州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反映情况称,在惠州市针头岩以西海域发现1艘流动渔船正在实施底拖网虾拖作业。刑事拘留12人,缴获5组电机和约5000米电线,以及其他藏匿的渔获物500多公斤。

  二、博罗公安在东江水域开展水陆空立体化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野外综合拉练

  2月25日,博罗县公安局在龙溪街道至园洲镇东江河段组织约100余名警力在东江水域开展水陆空立体化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野外综合拉练 。

  博罗公安将通过加强空中执法巡查,强化水上、路面打击,进一步提高立体化打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地震慑涉水违法犯罪活动。

  惠州在潼湖打掉一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团伙

  近日,惠州市仲恺公安分局扎实开展河湖警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巡河、护河”职能作用,积极预防并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犯罪活动,在潼湖打掉一个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团伙。

  1月份,仲恺公安分局民警在巡河时获得线索,有人在潼湖湿地公园违法“电鱼”。获悉线索后,仲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摸清犯罪团伙活动规律,于1月17日在潼湖水域展开抓捕行动。行动中,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以李某华为首的8人犯罪团伙,现场查获一批作案工具、一批水产品。经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李某华、李如意等8人对使用电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供述于2019年2月份起经常在潼湖水域采用电鱼、使用禁用渔具的方式滥捕水产品,每次非法捕捞水产品约1500斤至3000斤,共计获利约70余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6人、行政处罚2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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