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黄想想) 8月16日,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受理了汶川某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原告”)诉汶川县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系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噪音污染私益诉讼首案。
原告诉称,被告的施工场地与原告园区仅相距约五十米,被告夜以继日的倾倒、转运、破碎沙石,产生巨大噪音和大量扬尘,对原告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生态法庭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耳根子”清静和生活安宁。8月20日,合议庭驱车2个多小时来到案发地,送达法律文书、调查案发现场、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合议庭成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沟通疏导,被告保证立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从即日起晚上10点后不再施工,消除晚间噪音源;二是施工期间安排洒水车抑制扬尘,控制粉尘污染;三是组织专人指挥运输车辆,尽量给予周边群众安宁舒适的生活环境。原告对被告提出的整改措施予以认可,其他诉讼请求生态法庭将在后续案件审理中依法处理。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的全国首个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专门法庭,负责管辖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范围内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相关恢复性司法执行案件。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自今年4月9日正式挂牌运行以来,已先后受理了包括国家公园首例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等在内的案件。“公益诉讼+私益诉讼”的受案模式标志着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司法保护职能运行的全面化、实质化,是对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的有益实践探索、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法治需求的有效司法回应,开启了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最严格的法律维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用最便民的方式服务园区群众的法治新征程,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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