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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检察院“党建+企业合规”获评全省基层院“一院两品”融合品牌

时间:2021-09-17 19:40:24 来源:诚信中国网 作者:李佳芳 汪林丰

  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汪林丰)  2021年9月8日-10日,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研修班暨基层院“一院两品”融合品牌发布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举行。宝安区检察院“党建+企业合规”获评全省基层院“一院两品”融合品牌,宝安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分享了品牌创建相关工作经验。本次“一院两品”融合品牌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进行评定,从全省基层检察院中评选出10个融合品牌,宝安区检察院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院。

  2020年3月,最高检把宝安区检察院作为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一年多以来,宝安区检察院制定《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适用机制改革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独立监控人制度、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形成了具有宝安特色的企业合规经验,相关经验做法也被《检察日报》刊登宣传。作为一项全新的检察工作,宝安区检察院是如何开展该项工作的,又是如何把党建工作和企业合规工作进行融合的?

  据介绍,2020年5月,宝安区检察院创立了“凤凰山下”党建工作品牌。为认真践行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要求,宝安区检察院着力融合品牌创建,注重创新驱动,统筹资源整合,在“党建+企业合规”上深耕细作,确保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合规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构造最大“同心圆”,以坚持党建引领助推企业合规工作行稳致远。

推动理念融合,发挥“党建+企业合规”引领力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如何推动理念融合?宝安区检察院以政治理念引领司法理念转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构建立体化学习格局,深入学习领会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对于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增进检察人员对于企业合规工作的思想认同。

  

  企业合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临时党支部

  据了解,宝安区检察院同时还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到企业合规工作的各环节,成立企业合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临时党支部,推动党建与企业合规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通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我们将‘平等保护’‘谦抑慎刑’的办案理念融入企业合规实践中,在对涉企案件作出不捕、不诉处理,或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并作出合规承诺。”该院第三检察部二级检察官王德明表示。

  据悉,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宝安区检察院共办理企业合规刑事案件9件21人,不捕或变更强制措施7人,不起诉9人、企业2家,制发检察建议4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2件,企业合规案件办案量居全省首位,有效避免了企业因被起诉而造成生产停顿、员工下岗等“水波效应”。

推动机制融合,激发“党建+企业合规”生命力

  宝安区检察院推动建立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企业诚信融合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推动成立由35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区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委员会,牵头制定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各部门在企业合规工作中的分工配合,从各个环节共同发力、顺畅衔接、持续监管,最大限度将企业合规作用落到实处。同时,该院积极发挥支部书记“头雁”作用,落实好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支部书记带头攻坚克难,顺利完成第三方独立监控人等一系列首创性企业合规工作制度的制定。

  如何将党建目标量化考核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相融合?据了解,宝安区检察院建立党建目标量化考核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相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创新考评激励机制,将党建目标量化考核融入检察官业绩考评,采取结对共建、选树典型、案例评选等形式,激发党员干警开展企业合规的内生动力。

推动载体融合,提升“党建+企业合规”战斗力

  宝安区检察院以“凤凰山下”平台为载体实现党建与企业合规业务互融互促,以“凤凰山下”党建、普法、志愿者服务联合平台为依托,积极组织党员前往企业及相关行政机关开展合规法律宣讲,传递合规理念,促使企业逐渐认识到企业合规建设在防控法律风险、稳定经营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纷纷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合规普法宣传,实现 “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的积极转变。

  在有效拓宽党员干警的视野和工作思路方面,宝安区检察院以“青年学堂”“宝检大讲堂”平台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企业合规“大家谈”,成立企业合规课题研究小组,举办企业合规专题大讲堂等活动,推动党员干警在企业合规工作开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另了解,在一起逃避商检案件中,宝安区检察院率先将公开听证、证据开示作为适用合规不起诉的重要程序,提高了企业合规工作的透明度及公信力,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据悉,该院还以实践为载体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加强企业合规理论研究,积极申报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在高检院重点期刊《人民检察》和《深圳法治评论》相继发表论文文章,为不起诉制度在合规实践中的运用,以及检察机关构建刑事合规机制提供了理论参考。

  “宝安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党建一品、业务一品,两品共建、不可偏废的品牌建设工作理念,以‘党建+企业合规’工作品牌建设为载体,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深度融合,推动检察人员政治素能建设与业务素能建设同频共振,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强大的力量源泉。”宝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熊峰表示。

  责任编辑 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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