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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公安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

时间:2021-11-12 14:32:48 来源:诚信中国网 作者:袁隽豪  刘承均

  诚信中国网讯(通讯员:袁隽豪 刘承均)  近日,惠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海波组织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我市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部署开展“奋战两个月,全力压事故”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据悉,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市道安办决定从11月5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奋战两个月,全力压事故”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整治大会战内容包括加强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压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高速公路通行管理等多项工作,力争通过交通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工作部署,市公安局扎实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一是推动隐患清零。推进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车淘汰工作。11月2日至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到惠州市汽运、太湖汽运、惠东粤惠运、惠州超越汽运等汽车运输公司开展上门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淘汰计划表,责令企业负责人按计划推进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车淘汰工作。对10家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约谈检查。11月5日,公安交警联合辖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连夜分组深入第三季度10家高风险企业开展上门约谈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11月6日、7日,交通运输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十大管理较差企业”开展重点督导检查,通过限期整改、停班停运、限制业务办理等形式强化整治,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二是强化整治行动。高密度整治造势,交警部门统一行动,兵陈路面,高频整治,营造高压严管氛围;多部门联合增效,公安交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治超行动,联合城乡综合管理部门加强城市工程车违法整治,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农用车交通安全管控,进一步增强协同共治效果;异地用警跨区打击,公安交警机动巡逻大队发挥灵活机动优势,充分运用缉查布控系统强化预警拦截,并组织异地用警,实施跨区打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载等行为,取得较好成效。

  三是抓实宣传教育。多平台发力营造浓厚氛围。市公安局积极通过“两微一抖”、交通广播、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平台,开展“大宣传”“大直播”“大曝光”行动,营造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浓厚氛围。组织警家校携手上交通安全课。11月6日晚上8时,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文明办、惠州市教育局、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分社、南方+惠州教育频道、惠州市马相华交通公益推广中心联合推出的交通安全课正式播出,惠州百万师生家长在线观看,进一步提高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宣传活动。公安交警部门宣讲民警通过组织劝导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观看真实交通事故视频、联合志愿者上街劝导等形式,向群众开展“一盔一带”为主题的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活动。

  【案例警示】

  近年来,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与此同时,因交通意识淡薄或者对货车盲区常识了解不足,导致的货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事故频发,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下通报相关事故,予以警示。

  案例1:2021年2月27日10时28分许,许某驾驶粤L**250号重型箱式货车从火车北站往惠州市区方向行驶,至惠州大道火车北站货运场路口右转弯进入骆屋粮油市场时,与同方向行驶由黄某驾驶的惠州**889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根据调查情况,电动车驾驶人黄某刚从附近市场买菜回家途中与大货车同时右转弯,电动车刚好处于大货车的盲区位置,大货车右转弯的时候发现不了对方电动车,导致悲剧发生。大货车驾驶员存在视线盲区,特别是在起步、倒车或右转弯行驶时,会对驾驶室旁边的行人、非机动车的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危害。由此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死亡率普遍较高。

  提醒:在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论是车辆驾驶人还是行人,当周围有大货车时,请赶紧远离。1、不长时间在大货车右侧行驶,因为所有车辆右侧盲区都比左侧盲区打,大货车更是如此。2、不尾随大货车。因为会阻挡视线,也避免大货车货物撒落产生危险。3、后面有大货车,及时变道远离、避免大货车刹不住车。4、不要将自己置于两辆大货车之间。5、不与大货车并排行驶,应抓住时机尽快超越。5、转弯中的大货车尤其危险,由于存在“内轮差”,其它车辆。行人稍不注意就有危险。

  案例2:2021年9月2日13时40分许,张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四路与惠风五路交叉路口时与陈某驾驶的粤**1C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桑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中,驾驶人张某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时,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

  2021年2月24日23时10分许,黄某驾驶粤**80Y号小型客车,从惠州大道方向沿金石二路往金龙大道方向行驶,行驶至惠州市惠城区金石二路路段20米处左转掉头时,与沿金石二路往惠州大道方向行驶由周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周某从小型客车上倒地受伤,所幸摩托车驾驶人佩戴头盔,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提醒:在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需要人人参与,抵制交通陋习,才能创造美好的城市交通环境。戴好头盔,按章行驶,绝不能心存侥幸心理。生命只有一次,遵守交通规则是对你的生命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很多驾驶员认为电动车很小驾驶简单,不受任何法律法规约束,那是错误的,最终发生意外,还是由驾驶人承担责任的!警示我们的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保持安全间距,不闯红灯,不抢黄灯。驾驶人车辆上道路行驶时,必须遵章守法佩戴安全头盔并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佩戴安全头盔不仅可以有效的保护自身,也是对一个幸福家庭的保障。希望广大驾驶员谨慎驾驶车辆,平安快乐回家去。

  责任编辑 李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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