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 梁华) 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着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构建“1+2+3”工作模式,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坚决看好老年人“钱袋子”,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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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一个目标,统筹部署抓落实
光明区检察院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11项具体工作任务,上下联动,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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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双向驱动,打击宣传齐发力
强化打击整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二检察部。该部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实行专人专办,梳理摸排诈骗、合同诈骗、保险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集资诈骗等类型刑事案件,及时挖掘可能存在养老诈骗线索。
注重宣传引导。筛选近年来多发的养老诈骗相关案件,总结出“养生健康骗局”“养老保险骗局”“旅游骗局”“以房养老骗局”“养老服务骗局”五大高发养老诈骗骗局,编撰发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手册,并借鉴上级检察院的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转发典型案例及普法视频,扩大宣传范围,提醒老年人保持科学的保健理念、培养反诈意识、强化法律思维,提高对骗局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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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节点,走深落实再加码
全面加深线索发掘。加强院内线索收集。完善养老诈骗线索的举报机制,由控申部门第一时间做好线索收集分流处理,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结合办案实际,在办理案件中深挖养老诈骗线索。
全面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团结协作,形成“横向联动,竖向贯通”的良好行动模式;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交流,提升办案实效。
全面总结行动实效。定期召开行动成果的总结讨论会议,对往期打击行动进行总结,分析原因,防微杜渐,从源头治理。同时,全力挽损追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贯穿工作的全过程。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