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中国网讯(李佳芳) 11月8日下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体检察人员参加。
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一是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戴瑞宏同志传达党的二十大主要精神。二是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立中同志部署学习贯彻工作。
会议强调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全体人员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检察实际,立足本职工作,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的部署和要求在该院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系统学习,学深悟透党的思想、理论和政治建设。坚持原原本本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大会主题、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等内容。紧紧围绕“五个牢牢把握”,紧密结合人民检察事业九十多年发展历史,结合罗湖检察建院四十周年总结沉淀的经验成果,结合最高检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具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和检察办案主责主业,全面把握、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
二是积极能动履职,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殷切期盼。全体人员要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深刻把握检察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全面增强本领,增强斗争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
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做好四个“结合”,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把抓实当前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推动罗湖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把全员全覆盖主题教育与分层次多形式的常态化教育结合起来,把系统内学习与向社会宣传结合起来,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融入常态化学习教育、融入监督办案、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全过程,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基层示范院。
编辑 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