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公安局森警大队长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警种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突出“以防为主”的工作基调,着力加强“脚力”走村入户宣传,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和森林防火宣传信息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强化宣传法律工作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给宣传信息工作出点子、交任务,引导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始终跟随新形势的和各种法律的修订,执法人员要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在推进法治社会及依法治国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是制定完善制度,明确具体要求。制定《长宁县公安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长江上游生态》宜宾普法宣传存档单、森林防火宣传资料,下发到12个派出所,并要求派出所到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开展宣讲并完善资料归档,为执法办案工作做支撑铺垫,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从生态、森林安全上促进法制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民参与。一是“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视频。线下通过挂横幅、贴标语、LED 电子屏、村村响广播循环播放、流动宣传车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方式,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共在 LED屏循环播放视频160条次、悬挂横幅10幅。二是“敲门行动”走访式宣传。民警带队通过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向广大居民宣传生态、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等,教育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群抓、群管”良好局面,特别是对曾经违法前科人员进行上门宣传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相关行为,从而实现林区发案少,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的目标。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