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被告人江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期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3年6月至2019年3月间,红色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色财富公司”)及其全国各地分理处,以红色财富公司、山东亚姆巴乳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采取发放宣传单、组织会员大会、旅游等形式,对外宣传产业扶持、一只羊托起老区致富梦、阳春工程等项目,向投资人承诺一定期限内返本付高息,以此方式非法吸收资金。被告人江文系红色财富公司广东省深圳市、湖南省郴州市分理处负责人。经审计,被告人江文负责的深圳分理处和郴州分理处共非法吸收292名投资人资金合计人民币58956300元。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