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契合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活动主题,更好服务深圳高标准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4月25日,深圳市检察院举办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工作座谈会暨《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长平,市市场稽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吴火生出席活动并致辞,共4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代表以及华为、腾讯、比亚迪、荣耀、闻泰、拓邦、麦克韦尔等企业代表和方达律师事务所等律所代表参加活动,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勋主持活动。
“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办理了一批新型、疑难、复杂且有重大影响力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推动确立了一批引领性、标杆性司法裁判标准。”李小东检察长强调,通过建立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一体化机制、设立“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络办公室”、发布《深圳市检察机关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指引(试行)》等,深圳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上把好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关和权利人保护关。《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指引(试行)》的发布能够促进企业通过商业秘密的手段对高价值技术成果进行保护,有利于帮助企业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保持优势,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努力为广大企业创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林长平副局长介绍,市公安局开通企业联络“直通车”,通过“一对一”“点对点”建档,主动走访积极服务,不断加大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开展涉密高危人群“敲门行动”,对企业重点技术骨干进行法律宣讲,将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强化与检察机关深度合作,建立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助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市市场监管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采取多方面举措,着力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吴火生副局长表示,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持续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助推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政企共治构建立体保护模式,大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及试点工作;通过多方参与打造共治局面,真正让商业秘密保护力量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指引(试行)》发布后,何勋主任详细介绍了《指引》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商业秘密保护对企业的发展安全至关重要。深圳市检察院在对近年来全市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进行梳理总结、分析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了《指引》,旨在帮助企业加强商业秘密刑事保护,管控商业秘密合规风险,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指引》由前言和正文组成,正文分为商业秘密确定、涉密人员管理、商业秘密侵权维权、合规风险防范等7个部分,围绕商业秘密识别、入职管理、侵权证据收集、商业秘密权属查明等30个方面,对商业秘密刑事保护体系合规建设具体给出了125项指引。
“《指引》的发布恰逢其时,关注到企业难点痛点,正好切中了企业需求,给足了企业底气,增强了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决心和信心。”
“《指引》全文逻辑清晰、内容全面、精细度高、实操性强,对企业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互联网行业人员流动性大,《指引》有助于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对涉密人员进行‘全流程’管理,帮助防范泄密风险。”
“事前合规是非常重要且行之有效的手段,期待后续能将应对国际业务所涉商业秘密法律风险方面的指引进一步细化,为深圳企业‘出海’做好保驾护航工作。”
“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更多地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宣讲,结合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从而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希望深圳检察机关能够继续更多总结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方面的好做法,形成特色经验,做好先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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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参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一致对《指引》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充分发挥《指引》作用更好促进商业秘密保护提出建议。
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法律界、企业界的沟通交流,共同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研究与立法完善,促进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和效果,助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