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佳芳 通讯员汪林丰 陈嘉濠)为助力深圳市罗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罗湖区涉众类金融案件办理质效,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形成涉众类金融案件打击合力,7月11日下午,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应邀到罗湖公安分局开展案件研讨会。罗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相关案件承办人及罗湖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有关领导和各派出所代表参会。
会上,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李晓波大队长表示,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侦查取证相对复杂,不同派出所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可能都会产生争议。此次邀请检察机关参加共同研讨,希望大家能够将实务中的问题提出来,大家互相交流探讨,并向其他相关案件承办人传达此次会议的学习成果,争取在案件中达到统一标准。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皮慧平表示,此次是一次很好的机会,检察机关也很乐意与公安机关就涉众型案件前端的问题共同进行探讨、研究、学习。
接下来,皮慧平副主任从检察机关的视角出发,就非法集资类行为罪与非罪的界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等主题,跟与会人员分享了涉众类金融案件定罪与取证重点。
自由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就犯罪事实认定、投资参与人退赔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秦嵘表示,此次研讨会从司法实践出发交流了办案经验,探讨了工作方法,增进了双方的了解,有利于公检双方形成工作合力。希望对公安机关各承办单位达成办理案件统一标准、侦查人员把好案件入口关有所帮助。
接下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与公安分局共携手、同发力,丰富培训形式,深化业务交流,共同服务罗湖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 李佳芳
上一篇:温情司法 解心结化纠纷续亲情
下一篇:凌晨零时,警民冒雨抢通彝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