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七月五日于全港多区拘捕四名年龄介乎二十六至二十八岁的男子,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四)条“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及十条“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被捕人透过营运公司、社交平台及手机应用程式,从中收取资金,支援窜逃海外人士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捕人亦多次透过相关的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包括涉及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憎恨、支持香港独立的帖文。
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被捕人的住所以及办公地方,并检获有关文件及电子通讯工具。
被捕人现正扣留调查,警方行动仍然继续,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属严重罪行,可被判处监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 李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