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在深圳某工地的宿舍,小花和往常一样看着家属和同宿工人外出上班。宿舍别无他人、舍门紧闭,小花并没有意识到,她的噩梦即将到来。
同年5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接到报案,罪犯韩某趁工地宿舍无人,对小花进行猥亵,并欲实施强奸。8月南山分局将此案移送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前海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2年11月,前海检察院以强奸、强制猥亵罪对韩某提起公诉。2023年2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强奸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四年。
案子结束了,但是前海检察院对小花的救助还没有结束。检察官刘瑛瑛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小花为智力障碍、听力障碍及精神障碍的未成年残疾人。小花全家均为农村低保户,自幼听力发育受损,因家庭贫困无力负担助听器的费用,小花听不懂也不会说普通话,经鉴定,小花患有语言残疾、听力残疾及“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因家庭收入入不敷出,小花为生活所迫随家属到深圳打工,突发而来的侵害使她身心受到创伤,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
“当时看到这个孩子因全家忙于生计,连到医院看病都非常困难,我内心真的非常触动。”刘瑛瑛说,“要是能够再多帮助她一点就好了。”
因小花为未成年残疾人,前海检察院委托了司法社工李林兰对小花进行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为小花申请了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共享阳光公益基金”的救助金,开展精准保护。同时,刑事检察部门认为小花的情况应属于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主动告知了小花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将司法救助线索及相关案件材料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到线索后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指导小花家属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对小花及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综合各方面因素,前海检察院决定救助小花4万元,用于购买助听器、就学、就医等。考虑到小花的特殊情况,为确保救助金能专款专用、“救得其所”,前海检察院根据深圳市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提存工作办法,主动联系前海公证处对司法救助金进行提存并按计划发放,确保小花能定期获得相应救助金直至成年。
2023年,在深圳的春天将要来时,刘瑛瑛和李林兰收到了小花从老家寄来的棉鞋,这是她亲手钩绣的,鞋底上有一朵绽放的小花。“小花是一个内心很丰富的女孩,钩绣棉鞋是她的一项拿手活。她现在和家人一起生活,家里把她照顾得还不错。”李林兰欣慰地说。(文中小花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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